歷史上的琉球——琉球群島的前世今生

歷史上的琉球——琉球群島的前世今生

在中國的臺灣和日本本島之間,有一片地理位置至關重要的群島——琉球群島。琉球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作為東北亞和東南亞貿易的中轉站,貿易發達,號稱“萬國津樑”。

琉球群島陸地總面積3,090平方公里,包括大小島嶼55個,分為3個較大島群:北部為奄美島鏈,中部為琉球諸島,南部為先島諸島。最西端的島嶼在晴天可以望得見臺灣,最南端的島嶼所處緯度比臺北還南。

一、三國爭霸

最初的琉球群島並非統一,有著諸多的政權,其中最大的“沖繩島”上有中山、北山和南山三個國家,前者最為強大。歷史上的琉球王國,位於中國大陸東方、日本九州島西南方的大海中,為一群島。

二、中華屬國

公元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知道了碧波萬里的東海之上有這樣的三個蕞爾小國,大感興趣,明太祖朱元璋派使臣楊載攜帶詔書出使琉球,詔書中稱其為琉球。琉球,從此成為了這片群島的正式名稱。

琉球國中山王察度首先領詔,並立刻派遣王弟泰期,奉表稱臣。繼中山王后,琉球山南王承察度和山北王怕尼芝,也相繼於翌年向中國皇帝稱臣入貢。當時琉球“三山分立”,相互征戰。明太祖知悉後,又去詔雲:“使者自海中歸,言琉球三王互爭,廢棄農業,傷殘人命。朕聞之不堪憫憐。”因此要求他們“能體朕意,息兵養民,以綿國祚”。三王領詔,震震惶惶,從此罷戰息兵,共尊明室。琉球因此正式成為了中國的屬國,使用中國的年號,奉行中國正朔。自洪武十六年(1383年)始,歷代琉球王都向中國皇帝請求冊封,以使自己的王位名正言順。

公元1429年, 中山國統一琉球之後正式宣佈建立琉球王國。王族姓氏沿用了明朝所賜的“尚”姓,一直恪守著朝覲、進貢的職責。大明皇帝為了表示安撫,特意讓一批善於造船駕船的福建居民前往琉球定居,他們建立了自己的村落——“唐營”,也就是現在的久米村。同時,中山國國王被明政府冊封為琉球王。

三、日本強佔

公元1609年,日本德川幕府垂涎於琉球王國的富庶,派薩摩藩率軍攻打琉球,俘虜了琉球國王尚寧,強逼其寫下誓文,每年向薩摩藩輸糧8000石。琉球王國畢竟是個小國,兩邊都不敢得罪,於是同時向雙方進貢。後來日本趁著明朝末期的動亂加緊了侵略步伐,先是勒令琉球只能向日本進貢,隨後又宣佈廢掉國王收歸國有。

1871年,66名前往中國進行朝貢和貿易的琉球人在回國途中忽遇颶風,船隻漂盪到了臺灣南部高山族聚居的牡丹社地方,高山族有不良居民謀財害命,殺了54個琉球人。另外12人逃出,被清政府護送回國。

1872年,日本人聲稱“代表”琉球出兵臺灣討回公道,遣日本陸軍中將西鄉從道、大藏卿大隈重信率兵進攻臺灣。

1874年9,在英國駐華公使威妥瑪和美國駐華公使忻敏的干涉下,清政府支付日本撫卹銀10萬兩,在臺建築費40萬兩,並於10月31日簽訂了《北京專條》三條。

1875年,日本“理直氣壯”地派兵進駐琉球,勒令琉球尊奉日本明治年號,不再向清政府入貢。

1878年8月,清政府的表現,讓日本人再無顧忌。1879年4月4日,日本悍然宣佈“廢琉置縣”,將琉球國改為沖繩縣,大肆搶掠中琉往來的文書、文物和寶印,以及琉球國的政府檔案,進行瘋狂的銷燬和隱匿。他們還將琉球王室強行遷移到東京,對琉球人民實行同化和殖民統治。

四、痛失迴歸

1937年7月,盧溝橋事變爆發後,日本又發動東太平洋戰爭後,蔣介石在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上發表講話,公開提出要光復琉球。

1943年11月在開羅會議上,同盟國首腦在商議第二次世界大戰善後事宜時,美國總統羅斯福曾兩次向蔣介石表示想將琉球群島交給中國,蔣介石竟然沒有接受。

11月23日與11月25日,羅斯福兩次提到了琉球群島,對蔣介石說:“琉球系許多島嶼組成的弧形群島,日本當年是用不正當手段搶奪該群島的,也應予以剝奪。我考慮琉球在地理位置上離貴國很近,上與貴國有很緊密的關係,貴國如想得到琉球群島,可以交給貴國管理。” 許久,蔣介石才回過神來,聲如蚊蚋地說:“我覺得此群島應由中美兩國佔領,然後國際託管給中美共同管理為好。” 蔣介石神色忸怩,最後吱吱唔唔地說:“琉球的問題比較複雜,我還是那個意見,中美共同管理為好。”

1943年,《開羅宣言》宣佈:“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及使日本在中國所竊取之領土,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奪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 因為羅斯福確認蔣介石是無心要回琉球,就沒有繼續往下討論,而且,羅斯福及美方的其他人員在蔣介石面前再也不提琉球的事了,所以《開羅宣言》在寫到日本應歸還中國的領土時,隻字未提琉球群島。

此後,中、美、英簽訂的《波茨坦公告》又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須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指定其他小島之內。”

五、日本代管

1945年3月26日,美軍發起沖繩戰役,在短短的三個月內全面佔領了琉球群島。1945年日本投降,無條件地接受了《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

根據這兩個權威性文件,日本只能保有其原來的固有領土,其他武力吞併的領土都必須放棄。戰後琉球群島和釣魚列島被美軍佔領,儘管美國宣佈“不承認二群島主權歸屬日本”,但也沒有交還給中國。

1947年4月,聯合國在美國操縱下,通過《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將北緯29度以南的琉球群島和原本屬於中國領土的釣魚島列島正式交與美國託管。

1970年,美國單方面與日本簽訂《舊金山和約》,日本再次非法竊取。

1972年,美國公然背叛《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單方面宣佈將琉球群島的“行政管轄權”移交給日本,並且將我們的釣魚島也包括在內一併交付日本管轄。

琉球群島的主權至今未定,島上至今仍有孔廟,每年仍有祭孔大典和“國王巡遊”民俗表演,歷代皇帝賞賜的匾額都還高懸於此,民間的“琉球復國”運動也是此起彼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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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大陸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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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羅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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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群島詳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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