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狀告“胖子媽”,獲賠37萬

早在1995年,重慶一家專做麻辣魚佐料的食品公司-重慶胖子天驕融興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胖子公司)向國家商標局提交註冊了一枚“胖子”商標,該商標在1996年被核准註冊,可謂歷史悠久,在當地也非常有名,還曾獲得過重慶市老字號、重慶市著名商標的榮譽。

“胖子”狀告“胖子媽”,獲賠37萬

今年5月,這家胖子公司將重慶石三郎食品有限公司(下稱胖子媽公司)告上法庭,被告公司可謂對胖子公司的產品模仿的淋漓盡致,不僅在名稱上和胖子極其相似,就連包裝也幾乎一模一樣。

“胖子”狀告“胖子媽”,獲賠37萬

(左邊為胖子公司產品,右邊為胖子媽產品)

通過商標官網查詢,“胖子媽”商標比“胖子”商標申請晚了整整20年,直到2015年才申請註冊。

“胖子”狀告“胖子媽”,獲賠37萬

從註冊詳情可以看到該註冊商標是橫向排列的純文字商標!不過被告胖子媽公司在其生產銷售的產品上使用的豎向排列的“胖子媽”三個字,且加粗放大“胖”字,縮小“子媽”兩字,整體視覺效果足以讓消費者會混淆誤認為是原告胖子公司產品,其“傍名牌”主觀意圖非常之明顯。

日前,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法院對胖子公司與被告胖子媽公司著作權侵權案、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被告公司立即停止在包裝袋上使用侵害原告著作權的作品,停止生產、銷售並銷燬突出使用“胖子媽”標識或與原告公司產品近似裝潢的麻辣魚佐料,並賠償原告胖子公司的經濟損失37萬元。

重點來了,法院並沒有判“胖子媽”侵犯“胖子”的商標權,原因很簡單,兩個商標都是註冊核准的商標,都具有商標權益!不過小編剛查詢了官網,7月底原告胖子公司已經對被告公司的兩枚“胖子媽”商標分別提出了無效宣告和異議申請,同時自己也向商標局提交了“胖子媽麻辣魚”的商標申請,目前國家已受理,等待審核中。

“胖子”狀告“胖子媽”,獲賠37萬
“胖子”狀告“胖子媽”,獲賠37萬
“胖子”狀告“胖子媽”,獲賠37萬

通過上訴案例給我們的提示:

品牌在發展過程中應儘早建立防禦體系,比如阿里巴巴的阿里爸爸,老乾媽的老幹爹,小米的系列米的品牌戰略保護不無道理。

在進行商標保護的同時,圖案的著作權(版權)和包裝的外觀專利必要情況下也需要全方位的進行保護。

商標品牌定期監控,對攀附聲譽的其他註冊及時提出異議和無效宣告申請。

發現侵權行為及時進行維權,通過各種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每一枚成功註冊下的商標都是不易的,隨著註冊量的增多和難度的增大,商標品牌價值也在無形提高,我們要像守護孩子一樣守護好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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