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嶽陽一名女大學生被同村男人殺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不應該成為免死金牌!十幾年前就曾經殺過人,但因為是未成年以及有精神病,所以他免於承受法律制裁。結果就是十多年之後,魔鬼再次向他人伸出魔掌,將一個才21歲的,如花的女大學生殘忍殺害!這是人性的扭曲還是法律的漏洞?這幾年,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

湖南嶽陽一名女大學生被同村男人殺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不應該成為免死金牌!十幾年前就曾經殺過人,但因為是未成年以及有精神病,所以他免於承受法律制裁。結果就是十多年之後,魔鬼再次向他人伸出魔掌,將一個才21歲的,如花的女大學生殘忍殺害!這是人性的扭曲還是法律的漏洞?這幾年,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殺人的新聞時不時就會出來一兩個,而因為法律對這些人群的保護,殺人後不僅不用償命,甚至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上的制裁。這樣的法律,真的是對的嗎?有意義的嗎?到底是在保護魔鬼,還是保護具有合法權益的普通公民?今天饒了一個魔鬼,明天就不知道誰會死在魔鬼手下,難道就只能這般縱容嗎?如果法律實在不能懲罰兇手,那麼受害者只能自己彈出武器,與魔鬼拼命了。#我要上頭條# #未成年人刑責年齡該降低嗎# #精神病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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