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時候,我們常常活得像個落難者。
把一點默契,當成命中註定;把一點好感,當做一見鍾情。
我們沉浸在愛河裡一不小心溺水,把對別人的一點點好感,當做救命的稻草。
那是愛情最好的時期,也是愛情最壞的時期。
我們動不動就對別人掏心掏肺,急著告訴人家自己的喜怒哀樂,努力讓自己看起來與眾不同。
後來的後來,習慣了一個人翻山越嶺的我們,終於學會了,做個不動聲色的大人。
01.
何必把好感放大成喜歡,最後又誇張成愛
我們不過都是孤獨的旅行者,遇見的時候點個頭,笑一笑,遠遠地一起舉起水壺,喝兩口水,就去趕自己的路吧。
你不得不承認,十年或者二十年之後,愛情將不再是我們生活裡一項重要的命題,而成為淡淡的底色。
於是,我們開始說:“愛情不值得,人間不值得“
所以把一點好感誇張成愛情,更不值得
02.
晚婚在流行,不婚也在流行
人們找出很多理由來解釋這一切:房價太高,生活壓力大,女性經濟獨立……
而還有一個重要的事實就是——
過了最想結婚的年紀,我們就再也不想結婚了。
人總是越活越精明,為愛情奮不顧身的時代,已經越來越遠。
一個男人去相親,自稱一見鍾情。
可相親的女孩嫌棄他只有中專學歷,收入還比自己低一大截。
男人回來上網抱怨:“中專男憑什麼不能娶本科女?女孩子談戀愛不要太勢利!”
對此,當然不會有人同情他,人們只會罵他吃相難看。
愛情的把戲,通常是把簡單的好感放大成喜歡,又把喜歡誇張成愛,最終演變為一種責任。
廣西一個女孩,花了3年時間,喚醒植物人男友,感動了當時各大媒體。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他們順利走進婚姻的殿堂,卻又花了3年時間,決定彼此擁抱,和平離婚
愛情不是萬能的,有時候,愛情也有保質期。
女孩在一份“我應當愛你”的感情裡,承認自己已經沒那麼愛了,需要莫大的勇氣。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這個故事的後半段,比前半段更讓我感動。
03.
好感,是一種感覺。喜歡,是一種態度。
而愛,是一種責任。
這世間從不缺少把感覺變成態度,把態度變成責任的男男女女。
缺少的,卻是能夠分清感覺、態度和責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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