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尔德拉家族族长
二十四史中都有职官志,详细描述了各个官职的演变过程、人员情况、官员级别。每个朝代的官职都有所不同,就算是名称相同,职权范围和级别也有可能不同,所以看你要写哪个朝代的,然后找相应的史书就可以了。
唐格林奇
中国古代王朝一般都有以下六部(大部制,到晚请有所增设),六部尚书分别又叫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和冬官:
吏部
吏部相当于当今的组织部、人事部。尚书是部门首长,次长为侍郎(二人)。当过吏部尚书的名臣有山涛(魏晋)、长孙无忌(唐朝)、杜如晦(唐朝)、颜真卿(唐朝)、陈廷敬(清朝)、孙嘉淦(清朝)等。
户部
户部相当于当今的财政部、国家粮食局。首长是尚书,次长为侍郎(二人)。历史上当过户部尚书的名臣有:唐俭(唐朝)、叶梦得(宋朝)、鹿传霖(清朝)等。
礼部
礼部相当于当今的宣传部、外交部、教育部、文化部。首长是尚书,次长为侍郎(二人)。历史上当过礼部尚书的名臣有:包拯(宋朝)、徐光启(明朝)、和珅(清朝)、纪晓岚(清朝)等。
兵部
兵部相当于当今的国防部、国防科工委(局)。首长是尚书,次长为侍郎(二人)。历史上当过兵部尚书的名臣有:王阳明(明朝)、于谦(明朝)、伊桑阿(清朝)、于成龙(清朝)等。
刑部
刑部相当于当今的法院、公安部、司法部。清末,改名为法部。首长是尚书(公检法司四长合一),次长为侍郎(二人)。历史上当过刑部尚书的名臣有:白居易(唐朝)等。
工部
工部相当于当今的住建部、水利部。历史上当做工部尚书的名臣有潘季驯(明朝)、汤斌(清朝)、刘统勋(清朝)、荣禄(清朝)等。
慈善文化研究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有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即三省六部制。
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
(一)、三省
1、中书省
中书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设,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初称为“内史省”,后改为“中书省”。
宋代中书省与门下省合并为一个机构“中书门下”,掌握行政大权,长官为“同平章事”即宰相,其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
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地方行政由中书省外派的“行中书省”即“行省”掌握。
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废丞相、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明永乐帝时设内阁,机要之任开始归“内阁”。负责起草诏令,明宣宗后拥有票拟奏章的“票拟权”。
3、尚书省
官僚机构。南朝宋得名,前身为“尚书台”。由汉代皇帝的秘书机关尚书发展而来。是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机构,为中央政府最高权力机构之一。
“尚书省”的组织机构于隋朝定型。以唐代制度为例:有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户部、工部等六部,下辖吏部、主爵等24司。六部尚书都以所在“部”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为名。负责执行诏令。
3、门下省
“门下省”为官署名称。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于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
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
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
(二)六部
1、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
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
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
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
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类似现在的组织部、纪委等部门。
吏部尚书还被称为天官。
2、兵部
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
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
此外,清设稽俸厅,掌稽察武职官俸;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捷报处,掌递送文书。类似今天的国防部,中央军委及其各军事机关。
3、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类似现在的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部门。
4、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
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它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
隶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类似现在的民政部、财政部、国土局等部门。
5、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
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
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类似现在的工信部、水利部、城乡建设部。
6、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
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
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对象,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
类似现在的司法部和公检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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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代之前的“封建时代”各诸侯国机构各不相同,比较繁杂,所以对古代机构的说明一般从汉代说起。并从三个层面说明。分别是:中央决策机构;中央行政事务管理机构(职能部门);地方政府机构。
1,汉代\t
中央决策机构:汉承秦制,以丞相府;太尉府;御史大夫寺为国家机构总枢纽,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也称“三公”参与皇帝决策,丞相辅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太尉协助皇帝总领全国军事,御史大夫掌监察并帮助丞相处理政务。
中央行政事务管理机构:指决策机构之下设置的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构,即各种职能部门。汉代行政机关设置的一个特点是机构名与官名合一。其行政机构是“九卿”。
(1)太常,中央宗教和礼仪事物管理机构。
(2)光禄勋,皇宫警卫机构。
(3)卫尉,皇宫的卫兵司令。
(4)太仆,负责皇室养马和给皇帝驾车。
(5)廷尉,掌管法律和监狱。
(6)大鸿胪,主管民族和外交事务还要负责管理皇帝郊庙行礼及王侯朝见,晏飨事务。
(7)宗正,皇族事务管理机构。
(8)大司农,中央财政管理机构,执掌国家钱粮,租税等财政收支。
(9)少府,是皇室私财政事务管理机构。
地方政府机构:汉代地方政府分两级,郡和县,郡的长官是太守,县为县令。
2,隋唐
中枢决策机构实行三省分职,三省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其长官分别是,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其职责为:中书省掌发布命令,起草诏书,宣旨纳奏;门下省掌封驳及谏议;尚书省主执行,总揽国务,下辖六部,职权最大。
中央行政事务管理机构是六部。部门首长是尚书。
(1)吏部,主掌文官选授和百官的考核赏罚。
(2)户部,主管中央财政事务管理机构。
(3)礼部,中央礼宾,宗教和教育管理机构。
(4)兵部,军事事务管理机构。
(5)刑部,主管司法。
(6)工部,水土工程建设管理机构。
隋唐以后各朝代,中央行政事务管理机构“六部”遂成定制,直至清代亦无大的变化。
地方政府机构:隋唐地方政府分设两级,州和县,州的长官为刺史,县的长官为县令。
3,宋代
宋初,对决策机构进行了重大调整,设政事堂,长官是宰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主管行政;枢密院,主管军事,长官是枢密使(太宰);三司,主管财政,长官是三司使。
地方政府机构,宋代实行州,县两级制,州的长官为知州事,县的长官为知县。
4,明代
明代朱元璋废宰相职位,皇帝总揽六部,中央决策机构设内阁,都督府,都察院,分理行政,军事,监察,长官是内阁首辅(行宰相职),大都督,都御史。
地方政府机构设置是省,府(州)县三级制,在省一级设三个机构,分别是: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管行政,司法,军事。其首长分别是: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明代省下设府,府的长官为知府,府下设县,县的长官为知县。
4清代
清代皇帝专权愈烈,中央决策机构分别是军机处,内阁,都察院,虽然名义是三个机构,实际上军机处总揽一切军国大事。一般称呼为,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行宰相职)御史。
清代地方政府机构分三级省,府,县。总督,巡抚是省级最高军政长官,属封疆大吏。总督一般辖两省,三省或一省军民政务。巡抚一般管辖一省政务,巡抚权力略低于总督。
省级行政机构是在都,抚之下设的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其长官是布政使和按察使。分别管理民政财政事务和司法监察事务。省下设府,长官为知府。府下设县,长官为知县。
以上是中国古代主要朝代的机构设置,其间虽有变化,但总的框架没变。
半亩园书生
台院、殿院、察院。
中书省所属有集贤殿书院,掌刊缉经籍。翰林院为各种文学技艺士(包括词学、经术、合炼、僧道、卜祝、术艺、书弈等)的待诏之所,备皇帝随时召见咨询。
玄宗开元二十六年,别置学士院,专掌起草机密诏令。在翰林学士内选拔一人为“承旨”,号称“院长”。员外郎、御史、拾遗、补阔亦有互称院长的。
唐中叶以后,置宣徽南北院使,专用宦官,总领宫内事务。五代后梁建立华政院,后唐改称枢密院。
宋代称院的机构增多,重要的有枢密院、立徽院、翰林学士院、谏院等,比较小的有进奏院、登闻检院、登闻鼓院、粮院、审计院、官告院,南宋合称六院。
其他还有国史实录院(有时国史院与实录院并置)、御药院、画院等。
辽时除沿宋制置枢密院、宣徽院等外,北面官又有北、南大王院(分掌部族军民之政)、夷离毕院(掌刑狱)、大林牙院 (掌文翰之事);
三班院(掌左、右、寄班之事)、著帐郎君院(掌管犯罪家属服役之事)、王子院(掌王子各帐之事)、诸行宫都部署院(总契丹、汉人诸行宫之事),南面官有太子宾客院;
太子詹事院、中书舍人院、起居舍人院、通事舍人院、匦(gui)院、浩院、汉儿行宫都部署院、五京替巡院等。
金时称院的机构有十多个:枢密院、翰林学士院、审官院、谏院、登闻鼓院、登闻检院、记往院、国史院、宏文院、集贤院、益政院、宣徽院、太医院、御药院、詹事院等。
元代称院的机构最多,地位也比较重要,其长官都是从一品或正二品,高于六部及诸寺、监长官。
其诸院的名称是:枢密院、翰林兼国史院、蒙古翰林院、集贤院、宣政院、宣徽院、大禧宗梗院、太常礼仪院、典瑞院、太史院、太医院、奎章阁学士院、将作院、通政院、中政院、储政院等。
明代称院的机构则大为减少,中央部门只有三个:都察院、翰林院、太医院。了青沿明制,另立理藩院,掌管蒙、回、藏事务,以及与俄国交涉诸事。
清初曾有内三院: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后改为内阁。内务府所属有上驯院、武备院,与奉袁苑合称三院。各省学政办事衙门称“学院”。
清末新官制,以院命名的机构有资政院、弼德院、盐政院、典礼院、大理院等。
在同一机构的下面,划分若干部门或部分,有部、曹、司等名称。 汉武帝时,全国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每区由中央派遣一名监察长官,称为刺史,其所管区域,叫刺史部,简称部。
每部取一个州的名字,因此部也称州,如冀州、青州等。在郡的范围内,有督邮代表太守督察县乡,分两部、四部或五部,每部各有一督邮。
掌管郡、县军事的都尉、县尉,也往往分若干部,称为东部都尉、西部都尉、北部尉等,如曹操曾做过洛阳北部尉。在军队里面,大将军营有五部,每部置校尉一人。
还有称郡的衙署为部的,如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有“还部白府君”句,这里的“部”即指郡署衙门。北齐有的署下面分部,如钩盾署别领大囿、上林、游猎、柴草、池蔽、首借等六部。
北周六官之下有计部、民部、礼部、乐部、兵部、驾部等。从隋朝开始,尚书省所属的曹都改称部,部遂成为中央主要政务部门的名称,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一直沿用到清代。
清末改革官制,成立责任内阁,设度支部,民政部、外务部等十个部。
汉代从中央到地方的分支况构多称曹,如东汉太尉府有西曹、东曹、户曹、奏曹、辞曹、法酋等,尚书台有常侍曹、二千石曹、民曹、客曹等,郡县分曹略如公府曹。
魏晋以后,尚书省的尚书郎,御史台的侍御史,军府的参军,也都分曹。隋唐两代,尚书省的下属机构改称部、司,公府不置僚属,御史台分成三院;
分曹办事的机构主要有中央禁军各卫、都督府、都护府、州等,曹的僚属都称参军事。辽金以后,称曹的机构渐少。明清两代以部曹为各部司官的通称。
司,有掌管之意,隋唐以前,多用以表示官职,如司徒、司马、司空、司寇等。唐代开始作为尚书省各部下属机构的名称。
每部辖四个司,第一个司(与部同名)为头司,其余为子司。如吏部的头司叫吏部司,子司是司封、司勋、考功。
中央官职
综述
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是副丞相,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负责监察百官。
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下设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务,魏晋南北朝时期,握有实权的先是尚书省,继而又是中书省、门下省。隋代演变并确立为三省六部制。
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相权分散。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门下、尚书省遂废。
后来又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别行使行政权、军权、财权。明代内阁虽只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但实际上为最高政务机构,内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首辅(相当于前朝的宰相)。
清代康熙设立南书房,于清内阁和议政王大臣会议形成三足鼎立之势。雍正帝设立军机处,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京堂兼任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
六部
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
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
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祭祀等事;
兵部,管军事;
刑部,管司法刑狱;
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
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下属官员有主事等。
寺
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汉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谓之九寺大卿。历代略有变动,迄于清皆因之。
(1)光禄寺:掌宫廷宿卫及侍从,北齐以后掌膳食帐幕,唐以后始专司膳。
(2)太仆寺:掌舆马畜牧之事,北齐始曰太仆寺,清光绪改革官制时并入陆军部。
(3)太常寺:秦署奉常,汉改太常,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末废。
(4)宗正寺:明清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5)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为大理院。
(6)卫尉寺:掌门卫屯兵,北齐改为卫尉寺,隋改为军器仪仗、帐幕之类,明废,清有銮仪卫。
(7)鸿胪寺:秦曰典客,汉改大鸿胪,掌赞导相礼。鸿,声也,胪,传也,传声赞导,故曰鸿胪。至北齐曰鸿胪寺,清末废。
(8)少府寺:掌山泽之事,后又掌宫中服饰衣物、宝货珍贵之物,隋改为监,历代因之,明始废。
(9)太府寺:即大司农,掌钱谷金帛诸货币。
此外,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图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高启为翰林国史编修等。
地方官职
综述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
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知府。
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几个州,基本上是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隋唐全国分十几个道,也称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
宋代全国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设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叫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
任免升降
“三省六部”制出现以后,官员的升迁任免由吏部掌管。官职的任免升迁常用以下词语:
(1)拜。用一定的礼仪授予某种官职或名位。
(2)除。拜官授职,提升官职,如“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指南录(后序)》一句中的“除”,就是授予官职的意思。而“左除”则是降级受职。
(3)迁。调动官职,包括升级、降级、平级转调三种情况。
(4)谪。降职贬官或调往边远地区。
(5)黜。“黜”与“罢、免、夺”都是免去官职。
(6)去。解除职务,其中有辞职、调离和免职三种情况。辞职和调离属于一般情况和调整官职,而免职则是削职为民。
(7)乞骸骨。年老了请求辞职退休。
(8)举:提升官职,对无官人士的提拔。
(9)陟:升迁。指官吏的提升和进用。
官职简介
【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总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于宰相通称,简称“相”。
一般只设一个丞相,俗称大丞相,,有时分为左右两个丞相,右丞相专门管理国事,左丞相是皇帝的“私人顾问”。不需要管理国事。
【太师】指官职又名太宰
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
【太子太师】太子太师属“东宫三师”为名义上的太子老师。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称"三孤"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学士】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
明清时奉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
【大将军】先秦、西汉时是将军的最高称号。魏晋以后渐成虚衔而无实职。明清两代于战争时才设大将军官职,战后即废除。
【参知政事】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
【军机大臣】军机处是清代雍正帝建造的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
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
【御史】本为史官,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于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
【枢密使】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
【左徒】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
【大夫】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
【士大夫】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
【太史】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
【长史】秦时为丞相属官,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
【侍郎】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
【侍中】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
【郎中】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
【令尹】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明清时指县长。
【巡抚】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事,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
【知府】即“太守”,又称“知府”。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
【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陈涉世家》:“陈涉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鸿门宴》:“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冏卿】太仆寺卿的别称,掌管皇帝车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因之”是吴默的字。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如《鸿门宴》:“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
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白居易当时被贬至九江,位在州郡别驾、长史之下。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红楼梦》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书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如范仲淹曾任陕西经略副使。
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如《梅花岭记》“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洪承畴降清后曾任七省经略,驻扎江宁。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苏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水浒传》中的林冲就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枪棒教头。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如《水浒传》中的鲁提辖鲁智深。
【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赤壁之战》:“晶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三省六部】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唐时,三省同为最高政务机构,一般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
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给事中等官职;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
尚书省下辖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
兵部(管军事,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狱,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
各部长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
六月天的雨
找一本好的高中古代史课本,好好研究一下,也就足够了。文学、历史和政治是一个作家必备的知识积累,如果这些功底都要求助于人,那说明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可以看看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为何火,那就对明史不厌其烦看书研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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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观点,可能有失水准,望海涵。
藤筹劲草
很荣幸回答您的问题。
每个朝代的官制体系都有比较大的差别。如果具体说是哪个朝代,可能更好说清楚。
最通用的机构就是隋唐开始的三省六部制。
三省中尚书省管行政,中书省管制度与法令,门下省管审核与批驳。六部是指吏,户,礼,兵,刑,工六个部门。吏部相当组织部,管理政府所有的官员。户部管国家的税收和财政。礼部管祭祀,教育,外交等等。兵部管国家的军事。刑部管司法。工部管工程建造,建设。
其它机构部门也还有很多,每个朝代差别大。同一个部门不同的朝代,职能分工也有区别。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赵宋春秋
古代行政机构设置,有一套整体架构,有对前朝的继承,也有改变。
1.秦朝建立,设三公九卿,按照郡县制推行政令!三公为丞相,太尉,御使大夫!丞相为行政长官,太尉为军事长官,御使大夫负责监督与审查;
2.汉承秦制,西汉初年沿袭秦朝的皇帝和三公九卿制度,也用周朝的分封制。结果刘邦一片哥们义气,分封制给西汉带来了战争。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统一思想,设置中朝决策机构和外朝执行机构,且启用布衣为相,基本削弱了王侯和地方实力派的力量,中央集权更加牢固。到东汉时候,虽设三公,但已经是名誉权了,尚书台成为决策和发号施令的机构。
3.隋唐两朝,三省六部制。相权一分为三:中书决策,门下审核,尚书执行。尚书为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三六加为九,黄帝稳居九五之尊!
4.宋朝大兴文官,抑制武官。把国家机构进一步分解。二府:中书门下行政,枢密院军事。三司管理财政,分割丞相的财权。
5.元朝一省两院,中央设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和枢密院最高军事机构,因为疆域广大,又设宣政院管理西藏和宗教。
6.明清机构基本一样,明设内阁,去丞相为首辅,清朝到雍正时期设军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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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过程:
(1)萌芽──战国时期:
①理论上,韩非子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主张;
②实践上,商鞅变法,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2)创立──秦朝:
①内容: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地方郡县制、颁秦律、焚书坑儒等。
②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③意义:客观上适应了封建地主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的需要,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3)巩固──西汉:
①内容:推行郡县封国并行制,导致王国势力膨胀。汉武帝颁布推恩令,解除王国的威胁;思想上实行“大一统”(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②特点:重新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4)完善──隋唐:
①内容:隋首创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唐朝继承并完备;创立和完善科举制。
②特点:分散了丞相和中央机构的权力。三省的长官都是丞相,把秦朝以来的丞相职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又把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的权力分给六部,防止专权。科举制使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其机构运转更加灵活。
(5)加强──北宋:
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派文臣到各地做知州,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组建禁军并由皇帝直接控制。其特点是削弱地方权力和剥夺大将的兵权,财权、行政权和兵权收归中央,由皇帝直接控制。
(6)新发展──元朝:
实行行省制度,即中央设中书省,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省);行省制度是古代郡县制的新发展,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当代省区的规模,对巩固和发展统一多民族国家起了积极作用。
(7)强化(或顶峰)──明清:
明初把丞相权分六部,设厂卫特务机构和三司,采取八股取士。前清沿用明制,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特点是分散丞相权力和地方长官的权力,加强皇权,同时加强思想控制。明清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强化,表明封建制度的衰落。
1、发展趋势:
(1)不断改革中央行政机构,削弱相权,加强皇权;
(2)不断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管辖;
(3)加强对人们的思想控制;
(4)加强对官员的选拔与监督。
2、特点:
(1)皇权的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
(2)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
(3)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一律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
(4)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力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
(5)皇权借助于神权,宣扬“君权神授”等理论;
(6)以文化专制巩固政洽专制;
(7)中央和地方、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伴随中央集权制度发展的始终;
(8)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明清时期登峰造极,并走向反动。
清音雅苑
每个朝代都不一样。
简单举几个比较有代表意义的吧。
汉朝是三公九卿制度的代表,机构也一般按官职设置,比如丞相及其附属机构一般称之为:丞相府(出师表中“宫中府中”,的“府”即丞相府,是最高行政机构,相当于美国总统府,或者是英国首相府)。
此外三公之中还有:太尉(某个阶段为大司马,可以简单理解为一个东西的不同称呼,但“大将军”、“骠骑将军”等封号虽然职级基本等同,实权则不一样,类似于总参谋长和元帅的区别,一个是实职,一个是职称),负责全权管理军事事务(不过不直接指挥军队),但有时候没有常设,军权直接归丞相府。
御史大夫(大司空),副丞相,最高监察官,最高法官。
之下为九卿:太常(奉常)(祭祀、礼乐、仪式)、光禄勋(郎中令)(禁军统领)、卫尉(对应宫廷守卫及奏事、贡献、征召)、太仆(马政、车驾)、廷尉(最高执法和审判机关)、大鸿胪(包括藩国在内的外交管理)、宗正(掌管包括内部藩王在内的皇家事务:登记、法规)、大司农(治粟内史)(农业、税收、水利等)、少府(宫廷用度、调拨、规则,包括皇帝的秘书事务等,最开始“尚书”、“中书”都是少府属官,负责为皇帝秘书,后面才逐步做大)…
另外还有:执金吾(京师警察总长)、将作大匠(工程建设)、水衡都尉(皇室财政)
以上就是主要的实权中央大员,秩品都在两千石及以上,一般各自开府治事。
此外,这个阶段的侍中、常侍、侍郎、尚书令等官职都是皇帝的内臣,级别并不高。(其中尤其是尚书令,典型的位卑而权重,负责为皇帝筛选奏章、草拟文书,甚至有代替对外臣斥责问罪的权力,如果是“大将军领尚书事”之类的,那就很牛逼,如果裸尚书,就是个芝麻官)
地方上,分为州郡县三级,州为刺史(刺史一般情况只是监察,有权罢免郡县官,但不负责具体政务,后期改成州牧才掌握全部军政)。
郡县为太守、县令。
然后是唐朝为代表的三省六部制。
但首先要说荣誉体系,因为唐朝的荣誉体系是和正式官职一起排序的。
正一品的三师、司徒、司空、天策上将(李二特设)及亲王、公主(没错,唐朝的亲王公主是在正式官职序列里的),从一品的太子三师、开府仪同三司、骠骑大将军、嗣王(比亲王低,但比郡王高,专指继承了亲王封号的王爵,宋朝虽然有,但实际没有出现过)、郡王、国公,正二品的尚书令(也是李二特有的,后来一直空置)、大行台尚书令(依然李二专属)、特进、辅国大将军、开国郡公、上柱国…
以上这么一大堆…全特么是没有卵用的荣誉称号…
此外还有一些更低级的荣誉称号:光禄大夫(没颜色的反而最高)、镇国大将军、柱国、金紫光禄大夫、冠军大将军、怀化大将军、上护军、银青光禄大夫、云麾将军、归德将军等…
所以经常有人说,唐朝的宰相只有三品,基本正确。(实际最高实职是从二品)
而实际的行政机构,最高是中书、门下、尚书三省。
其中中书负责决策(最高长官为中书令,三品)、门下负责审议(最高长官为侍中,三品),这两个负责打嘴炮…
然后三省中最强势的是尚书省(理论最高是正二品的尚书令,但由于李二占着茅坑不拉屎,所以后来实际最高负责人为左右尚书仆射,原本是尚书令的副官,从二品)。
尚书省负责执行,六部为其直接下属机构。
唐初的左右仆射就是宰相,如房玄龄就长期担任左仆射,但之后皇帝为分权,不断增加“丞相人数”,其他一些官员被加了“同中书门下三品”或者“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头衔之后,进入“宰相圈子”,然后发展到,不加衔的反而被架空了。
(武则天时期,改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为:凤阁、鸾台、文昌台,故而狄仁杰的“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实际就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六部就不说了,唐朝开始,尚书、侍郎封格局就没变过…唐朝六部尚书也是正三品,但要受三省管辖,所以实际地位略低…
汉代九卿演化为九寺,除了廷尉演化来的大理寺比较有实权外(最高审判权和复审权),其他部门开始逐渐边缘化,和事务化(职权大幅变窄)。
此外,军权转移到十六卫大将军统辖。
地方上为三级结构:道、州、县。
县为县令,州为刺史(玄宗时期一度改州为郡,长官改称太守,但实际一样,所以唐朝的太守和刺史实际是一样的)。
道原本不常设,也没有常设长官,仅为监察区(类似汉朝的州),但后期成为藩镇割据的依据…
此外还有前期的都督府(地方军区,一般统辖几个到十几个州的军队),以及边疆地区的都护府(类似战区制度)。
但都督府和都护府一般长官都督和都护正职都由亲王遥领,而由副职(长史或副都护)理事。后来藩镇强势之后,都督成为对他们的赠官。
宋朝则改来改去多次,机制复杂,但总体还是以三省六部制为框架,不过三省的地位逐渐边缘化。
新设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构,中书门下被削弱至只管民政,另外又设置盐铁使、度支使,并与户部合成三司使(后唐时期形成的),总揽全国财政…之后三司使多次废立,但三司制度基本不变,权力归于宰相(宰相虽然出自中书门下,但之后逐步独立)。
另设参知政事为宰相副手,制衡宰相。
其他部分大致变化不大。
地方上正式开启三级制度,路(脱胎于道)、州(府)、县。逐步形成了现代省的雏形,比如四川的来源,就是宋朝的“川陕四路”。
但路不设最高长官,而是将职权分解:财政、监察(转运司),司法(提刑司,主官称提点刑狱,大名鼎鼎的宋慈就曾任广东、江西、湖南等地的提点刑狱),经济(提举常平司),教育(提举学事司),军事(经略安抚司)…
州府长官为:知某府事、判某州事,简称知府、州判(也有知州,权力更大,通常兼管军事),县长官为知县(监县为边疆地区的县级军军政长官)。
最后是明朝了。
明朝的机构设计更加现代化,清朝基本原封不动地沿用至清末。
中央为内阁加六部。
内阁虽然是理论上的最高决策机关,但实际品级不高(大学士仅有五品)。同时内阁并不能直接向六部发号施令,所以后期内阁大学士一般加领某部。(内阁入阁条件非常残酷,非庶吉士不得入阁,也就是科举殿试必须排至少二甲前三十名左右)。
接下来是六部,尚书正二品,侍郎正三品不说。
都察院为新设最高监察机构(实际由御史台发展而来)。左右都御史正二品。
通政司,负责收发奏章(实际是承担了部分三省的工作)。
大理寺,最高法院。
以上为明朝大九卿,所谓的廷推就是这九个部门长官和大学士参与。
其中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合称三法司,三司会审就是这三个。
此外还有翰林院(镀金所)、太常寺、鸿胪寺…等边缘部门。
另外,明朝前期,五军都督府非常重要。
五军府左右都督为正一品(唯十正一品实职),且由公侯驸马等勋贵担任,直接统辖各地卫所(人事权在兵部)。
地方上,省级正式形成,正式长官为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管民政、财政,司法和军事。
起初,总兵官、总督、巡抚皆为临时设置,职权有大有小(初期总兵最大,比如李景隆领兵平朱棣造反,就是加总兵官衔,而不是什么总督)。
后逐渐成为常职,但一般都是边疆战区,且变成了总督最大,巡抚次之,总兵最低(因为总兵是武官),比如三边总督、蓟辽总督等都是总览一方军政的一号。
此外说一些其他职位。
总督京营大臣,中期统领三大营的京军,相当于首都卫戍司令。南京留守,迁都之后的南京最高军事长官。
此外如果是明朝,那肯定离不开锦衣卫。
锦衣卫理论上隶属上十二卫,平时正常情况和其他卫所职级一样,都是正三品卫指挥使司衙门,只不过规模大很多。
但锦衣卫指挥使,可以直接加衔(和其他卫所长官升职不同的是,实际管辖的范围并不会变化)。加都指挥使衔,则为正二品,依然只管锦衣卫。甚至可以加后军都督府都督衔,晋升为一品大员…然而权限依然不变…
锦衣卫不仅是特务机构,同时也是皇帝仪仗队和最贴身的保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