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
針對近期個別學校和幼兒園在未開學開課情況下預收學費(保教費)、住宿費問題,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學校收費管理工作。
一、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各地應按照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部署開學復課,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二、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三、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教財司函〔2020〕30號),
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通過減免學費、住宿費,或發放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加大對患病和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四、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亂收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教育收費管理權限和屬地化管理原則,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嚴肅查處各種亂收費行為。
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4月10日
來源教育部官網、網絡綜合
固定電話:0511-86983129
●幼兒園、特殊學校家長看過來!開學時間定了!!
●今天的降溫,是一個結束,還是輪迴的開始?
●電影院等密閉式娛樂休閒場所何時營業?國務院明確了
●丹陽又添新景點,全省首個類似風光帶閃亮登場!
●丹陽往屆生和回考生中考報考即將開始,請相關考生和家長注意
閱讀更多 丹陽新聞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