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年纪轻轻拉帮结派 寻衅滋事法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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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扫黑除恶∣年纪轻轻拉帮结派 寻衅滋事法庭受审

上思县两名未成年男子伙同他人拉帮结派,逞强耍横,多次在城区当街持刀追砍他人,最终落入法网,受到了法律的制裁。10月10日,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黄某某、劳某某寻衅滋事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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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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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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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初,被告人黄某某(2002年11月出生)、劳某某(2001年2月出生)伙同邓某(成年人分案处理)等人在上思县成立恶势力团伙“义堂”。该团伙于2008年12月25日、2019年5月10日、2019年5月12日在上思县城当街持刀殴打、追砍他人,造成恶劣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某、劳某某为逞强耍横,持刀结伙随意殴打他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两被告人积极参与并起主要作用,均为主犯,但两被告人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建议对黄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对劳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

庭审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开展。鉴于两名被告人为未成年人,法官和检察官,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均对其进行了法庭教育。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作者 : 招子文、沈洁

审核 : 徐兴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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