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小官巨贪”6年贪污五百余万元,获刑十三年

2012年3月至2018年7月,刘某防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在药品采购结账过程中索取贿赂138696.3元;多次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共计5065117元,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019年12月25日,驿城区人民法院“庭审廉政教育课堂”在该院一号审判庭举行。审判长对被告人刘某防贪污、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驻马店“小官巨贪”6年贪污五百余万元,获刑十三年

该案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区法院依法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防原系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金桥卫生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主任。自2012年3月至2018年7月,刘某防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在药品采购结账过程中索取贿赂138696.3元;多次利用购买医疗设备、印刷、制作公共卫生宣传品等职务便利,虚开票据、虚列支出套取公款、侵吞公款用于个人投资、购房,贪污公款共计5065117元,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某防数罪并罚,以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五万元,同时对其贪污、受贿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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