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贷公司催债 咸安男子抢劫还债获刑3年6个月

为偿还网贷公司债务,咸安男子余某竟铤而走险,从一名女子手中抢劫了1000元,最终自尝苦果。5月28日从咸宁市咸安区法院获悉,余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被网贷公司催债 咸安男子抢劫还债获刑3年6个月


2018年11月,余某因被网上借贷公司催收借款,遂产生了抢劫钱财来偿还债务的念头。他先后多次驾驶摩托车到温泉街上寻找目标。2018年11月15日凌晨1时许,余某戴着口罩,手持塑料片到踩点地点,见多次跟踪踩点的对象胡某下班回家,突然冲上前用塑料片抵住胡某颈部进行威胁。胡某因为害怕,在银行取款机取走1000元交给余某,余某拿着钱逃离现场。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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