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並將結餘募集資金 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916 證券簡稱:蘇博特 公告編號:2020-035

轉債代碼:113571 轉債簡稱:博特轉債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結項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劑產業基地建設項目、建築和混凝土特種工程材料生產線建設項目、高性能外加劑建設項目、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研發中心技術改造項目、償還銀行貸款項目。

項目結項後結餘募集資金用途:擬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後的結餘募集資金3,445.11萬元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 [2017]1830號《關於核准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核准,公司於2017 年11月10日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7,600萬股,股票面值為人民幣1元,每股發行價格9.02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685,520,0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56,477,624.72元,募集資金淨額為629,042,375.28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由北京永拓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驗並出具了“京永驗字[2017]第210091號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1、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為規範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的權益,本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管理制度”)。

根據《管理制度》的要求,並結合公司經營需要,公司對募集資金採取了專戶存儲管理方式,分別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龍江支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並與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開戶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公司嚴格按《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要求來管理、使用募集資金。

2、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公司於2019年1月28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公司決定將首發募投項目高性能外加劑建設項目(新疆)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2,565.47萬元用於首發募投項目中的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劑產業基地建設項目(泰興)。上述議案經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三、募集資金的使用與結餘情況

截至2020 年4月27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項目已累計使用募集資金合計59,661.4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尚未使用募集資金結餘金額為3,242.78萬元,募集資金銀行專戶餘額為3,445.11萬元;差異金額為202.33萬元,差異構成如下:

①利息收入扣除手續費淨額為40.57萬元;

②系前期使用自有資金支付但未使用募集資金置換的相關發行費用161.76萬元。

四、募集資金結餘的主要原因

1、公司嚴格管理募投項目的建設流程與資金投入,通過合理安排建設工期與項目資金,節約投資成本,科學、審慎地使用募集資金。

2、公司通過自主技術研發,提升了項目技術水平與建設效率,同時採用部分國產設備替代進口設備,降低了項目投資。

五、結餘募集資金使用計劃

鑑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均已建成,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予以結項。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資金,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公司擬將上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後的結餘募集資金3,445.11萬元(實際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專戶餘額為準)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結餘募集資金轉出後上述募集資金專戶將不再使用,公司將辦理銷戶手續。 專戶註銷後,公司與保薦機構、開戶銀行簽署的相關監管協議隨之終止。

六、相關審批程序及專項意見說明

(一)董事會會議的召開、審議情況

公司於2020年4月27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並將結餘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將結餘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二)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投項目結餘的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內容及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符合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既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又有利於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將結餘的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三)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投項目結餘的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內容及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符合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既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又有利於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保薦機構意見

本次首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並將結餘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准,獨立董事、監事會均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規定的要求。本次首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並將結餘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是根據公司的客觀需要做出的,有利於公司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資金收益,符合提升公司整體利益的目的,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本機構對公司本次首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結項並將結餘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無異議。

特此公告。

江蘇蘇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8日

報備文件

(一)《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

(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三)獨立董事意見

(四)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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