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长叮咛 “一盔一带”总关情

春风和煦,万物生长,随着天气转暖和复工复产工作的推进,不少市民开始选择驾乘汽车或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其中,有的人员没有养成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有的把头盔挂在车把上面或车座下,“带头盔”却没有“戴头盔”。

铜陵交警 |交通安全长叮咛 “一盔一带”总关情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公安交管部门将在2020年将全面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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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更加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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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们将集中开展路面执法查纠,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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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将开展统一行动,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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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怎么处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受到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采取学习教育、观看违法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者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守法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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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

1、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0元,扣2分;2、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0元,扣2分;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100元,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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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铜陵公安交警创新管理模式和教育方法,积极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劝导活动。通过拍摄“一盔一带”安全常识公益宣传图片和视频,供广大驾乘人员学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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