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调整信用管理规定,疫情中的信用建设持续加码


多地调整信用管理规定,疫情中的信用建设持续加码

近日,随着疫情防控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产业链条在经历了长达近一个月的停摆之后,正在根据高中低不同风险区有序复工复产,在复工复产的过程中,多地的信用建设也有了积极的动作。本公众号2月14日发布了《抗疫赈灾释放信贷也要警惕信用风险》、2月7日《上海亮剑:隐瞒疫情将入征信黑名单》等多篇文章关注了全国各地将社会信用管理机制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比如隐瞒疫情重点区域出行史、隐瞒接触史、拒绝隔离等被纳入失信行为。多地对失信者进行公示、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限制取得认证机构资,还有设置了地方信用分的地区会扣除个人信用分,或限制参与表彰奖励等。

首先是在疫情当中,多地政府对瞒报疫情重点区域出行史、隐瞒病情、制售伪劣口罩等涉嫌妨碍传染疾病防治的行为进行信用方面的记录、公示和惩戒。北京、四川、南京、天津、厦门、杭州、淮安、浙江衢州等地已对多个瞒报、隐瞒行程的个人行为列入失信行为,严重的案件进行立案调查,严重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还有地方还将传谣造谣等严重扰乱疫情防控工作和社会秩序的行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聚餐、聚会等行为也列入失信行为。一般来讲,这些失信信息都会推送至各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公开展示。

其次,对失信的主体进行优惠性政策的限制或者行政许可的限制。比如厦门市就规定,失信惩戒措施包括在政府采购、公共资源配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活动中作相应限制;限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支持以及参与表彰奖励等。山东省诸城将防控期间违反有关规定而被拘留的行为视为最严重的失信行为,会直接将个人信用等级直接降为C级(诚信警示级别)。将受到的惩罚将包括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不录用为合同制工人、不录用为公务员、不划分宅基地、不办理出境手续等一系列限制性处罚。

还有一些地区推出了与失信惩罚相对应守信激励措施。多地规定,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者可申报良好信用,获得信用加分。比如山东荣成规定,个人捐款捐物1000元以内,每一百元加一分。郑州市规定,参与湖北疫情防控及其他地市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医疗救护、疾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公安干警、交通管理人员,捐款捐物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的个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等七类人可申报个人良好信用。

厦门市规定的信用激励措施包括,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降低检查频率等便利;同等条件下,在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购买服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共资源配置、荣誉评选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支持等活动中列为优先选择对象等。

随着我国社会治理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的提升,我国的信用管理从政府行政管理到公民的认知水平,从企业的接受程度到经济行为的规范程度都会持续改善,借这次疫情,多地的信用管理也逐渐呈现出新的面貌。

(文中资料根据互联网信息综合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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