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明确“末位淘汰”非法;对外的公告,海信下次先合规审查吧

此前针对海信定量裁员的传闻,海信于今日即4月12日在其官方微博给出了相应的回应。因疫情的影响,而且海信集团的收入40%依赖于海外业务,公司也将面临较大的严峻考验。而企业在面临着较大的经营压力与困难时,而裁员几乎是企业首先采取的措施,以此降低经营的成本,毕竟业务缩小,确实不需要那么多人员。企业当面临经营困难时,进行经济性的裁员当然也是企业法定的权利。企业进行裁员,大家也能够理解,但手段需合法。而法律锦囊之前也对经济性裁员进行了具体的介绍(详情见本文最后的扩展链接,了解更多),企业进行裁员需遵守法定的条件、法定的程序,企业任意解除劳动合同是被法律严格限制的。

针对定量裁员的消息,下图为海信官方微博给出的回应:

最高院明确“末位淘汰”非法;对外的公告,海信下次先合规审查吧

海信官方微博给出减员的说明

从海信上述的回复中可以看出海信的减员措施:通过末位淘汰加速员工队伍“优胜劣汰”“末位淘汰”机制或许因危机的紧迫感而能够激励起员工的斗志,该措施是企业经营管理中常用的管理制度。但若因末位而就被解除劳动合同、被裁员,此种方式确实是不合法的。劳动法相关法律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实行的是法定解除制定,非基于法定的理由用人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末位淘汰”制度并非用人单位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而且在16年11月30日年最高院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中,更是明确指出“末尾淘汰”的非法性,具体规定如下: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海信集团作为国内乃至国际上知名的企业集团,而且是纯国企的公司(青岛市国资委100%持股),理应更加重视经营管理的合规性,无论是在人力资源管理还是经营的其他方面。上图海信品牌部的声明,在公告之前还是建议海信的法务部门进行审核一下,包括其他企业也是如此,否则极易对公司的品牌形象造成伤害。因为对外公开的文案,你不知道会对公众产生什么影响,但至少要保证企业经营的底线“合规”。

面对疫情、面对企业经营的困难,企业裁员大家也都能够理解,而且经济性裁员也是企业的法定权利。但进行裁员,也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法定的理由进行、给与法定的补偿,依法进行。只要合法,便无可厚非,法律便是最低的道德。

欢迎关注“法律锦囊”,共同交流。经营困难,企业裁员能够理解,但手段、方式须合法。

最高院明确“末位淘汰”非法;对外的公告,海信下次先合规审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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