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改了哪些地方?


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改了哪些地方?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意味著創業板距離註冊制越來越近了。與科創板不同的是,創業板試點註冊制是從增量改革到存量改革的突破,相應的推進過程也有所不同。


那麼,與科創板相比,創業板在制度設計以及由此演化的市場影響有哪些不同?

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改了哪些地方?


大方向沿用,細節之處顯現創業板自身定位


此次創業板在制度設計中,大方向上沿用了科創板的部分制度創新,但同時基於創業板自身定位和特點有所調整,主要存在以下幾點差別:


(1)兼容性更強。創業板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更具包容性;而科創板主要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設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和生物醫藥等6大行業,“硬科技”針對性更強。


(2)上市的基本面要求更加靈活。

一般企業上市標準由科創板五套簡化為三套,財務指標方面,創業板採取科創板上市市值分類與傳統上市條件相結合的辦法,多維度提供上市標準,相對更靈活。特別地,對於無需盈利的條款目前還要暫緩一年執行。


(3)投資門檻更低。創業板要求增量投資者資產不低於10萬元,A股交易經驗滿24個月,而科創板對個人投資者資產要求不低於50萬元,因此創業板相對門檻更低,客觀上帶來的潛在流動性增量或更大。


(4)創業板跟投範圍縮小。徵求意見稿提出僅對未盈利企業、特殊股權結構企業、紅籌企業、高價發行企業實施強制跟投,範圍小於科創板“試行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制度”。


(5)退市制度更嚴格。在交易類強制退市設計上,創業板如果出現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市值出現低於5億元將面臨強制退市,而科創板對其要求是3億元。優勝劣汰,有助於將最稀缺的資源分配給最優質的公司。


注:根據相關規則徵求意見稿總結,正式規則可能與徵求意見稿有所出入

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改了哪些地方?

數據來自:深交所、中金公司


市場影響存在時間差,短期在於預期演繹


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對於拓實我國多元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淨化市場生態的積極意義毋庸置疑。註冊制將加速A股兩極分化,促進資金向龍頭集中,優質公司市值會進一步提升,而劣質公司將逐漸邊緣化,最終退出市場。


從對投資者的交易行為來看,本次創業板改革將促使投資者更加理性參與市場,更加強化對於基本面研究,“炒殼”、“炒小”等現象將逐步減少。資本市場投資者結構將不斷優化,從“散戶”主導向機構投資者主導轉變。這也將使得整個資本市場的定價更加合理,資源能夠更有效地配置到優質的公司上去。


考慮對市場的中短期投資影響時,應重視預期演繹的複雜性。


➤一方面,對於券商、創投、新興產業等這類存量標的來說,政策的出臺有助於風險偏好階段性提升,有望迎來相關主題性機會;同時,為了後續推出工作愈加平穩,管理層或更加註重資本市場預期管理工作,使得總體風險偏好獲得一定支撐;


➤另一方面,擴容之下相關標的稀缺性下降,估值溢價空間或受到一定壓縮,同時可能帶來資金分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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