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公開丨貨值12元,被罰3000元,過期食品銷售要不得!

案例公開丨貨值12元,被罰3000元,過期食品銷售要不得!

你好,我想反應一下,有家店裡有很多過期食品在銷售。

我們馬上去現場進行核實。

案例公开丨货值12元,被罚3000元,过期食品销售要不得!
案例公开丨货值12元,被罚3000元,过期食品销售要不得!

事件經過

12345熱線接群眾舉報,反映某便利店店內有很多的過期食品在銷售,要求市場監管部門查處。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對位於泰順縣羅陽鎮消防路的某便利店依法進行檢查,現場查獲正在貨架上銷售“好益多”乳酸菌飲料、“娃哈哈”AD鈣奶、“爽口佳”脆皮蘿蔔三個批次食品共計貨值12元,截止當日均已超過有效保質期,執法人員當場予以查扣。

經查明

該店系小食雜店,據當事人交待,“好益多”乳酸菌、“娃哈哈”AD鈣奶分別以每瓶4.5元和1.3元的價格各購進4瓶,“爽口佳”脆皮蘿蔔以每包0.8元價格購進5包,後當事人分別以每瓶5元、1.5元和每包1元的價格銷售上述食品,上述食品進貨時均未索票索證,店家也未建立進銷貨臺賬。

處置結果

根據《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縣市場監管局羅陽分局對當事人未索票索證、未建立進銷貨臺賬的行為給予警告,沒收過期食品並處罰款三千元。

案例公开丨货值12元,被罚3000元,过期食品销售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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