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廈門南普陀寺兼北京靈光寺方丈聖輝法師撰文“發聲”(見凱風網,聖輝法師:要發揮好宗教界在反邪教鬥爭中的地位和作用),痛斥邪教的邪惡本質。不得不說,真正的宗教與邪教有著七大本質上的差異。
一、宗教心繫國家,邪教禍亂社會
對一個主權國家來說,信教群眾首先是公民,其次是教民。在國家危難之時,宗教界積極奔走呼籲,用最樸素的宗教教義阻止悲劇的發生,以拯救蒼生為己任,用自己的綿薄之力愛護人民、心繫國家。在和平年代裡,宗教人士可以一邊潛心修行,一邊用教義引導信教群眾行善積德,間接地維護國家主權和群眾利益,所以說,真正的宗教永遠是具有家國情懷的。
邪教禍亂社會
邪教,只是披著宗教的外衣,乾的卻是破壞國家正常秩序,傷害無辜群眾的勾當。邪教組織反社會,反人類,反政府,反科學,蔑視法律,蠱惑煽動成員仇視社會,鼓吹、煽動推翻政府和現行的社會體制,他們已經完全超出了宗教本身,成為對社會穩定構成嚴重威脅的從事違法犯罪的地下邪惡勢力。比如“門徒會”將政府稱為“黑政府”,提出“先爭人心,後奪政權”,始終站在國家的對立面。
二、宗教堅定信仰,邪教個人崇拜
世界上的宗教,他們的教眾有堅定的信仰,都有著他們崇拜的唯一的“神、仙、佛”,比如天主教和基督教敬奉聖母和耶穌,伊斯蘭教信奉真主安拉,佛教奉釋迦牟尼為佛祖,道教奉老子為教祖,他們堅決反對多神崇拜和有人自比神明的行為。
盲目的個人崇拜
在信仰方面,邪教卻走著相反的道路,他們否認宗教歷史傳統,拋棄固有的信仰對象,鼓動成員崇拜教主本人。而那些邪教頭子們總是編造一堆謊話,自稱是神的“替身”“代表”“僕人”,是神的“肉身再現”,鼓吹自己是世界的主宰者和救世主,具有超常特異的功能。從而使成員產生神秘、敬畏感,對邪教頭子展開盲目的個人崇拜。
三、宗教樂善好施,邪教非法斂財
宗教提倡眾生平等,人與人之間是一種平等的互助關係,基督教的“博愛”思想、佛教的“普度眾生”以及道教的“兼濟天下”。宗教對弱勢群體含有悲憫情懷,對於陷於苦難中的人有施捨幫助的義務。而宗教的活動經費都是通過光明正大的勸募,如佛教的化緣、佈施以及信教群眾的自願捐助。
非法斂財
邪教組織中,普通成員只是“教主”任意擺佈的棋子,毫無平等可言。而且邪教頭子們總在想法設法編造謊言騙取錢財,為個人非法斂財不擇手段。比如全能神邪教鼓吹“世界末日論”,只有將錢財奉獻出來,才能消災保平安;門徒會邪教宣揚“一切靠神的恩賜”,信徒要將錢財奉獻出來,可以吃“賜福糧”等。
四、宗教仁愛向善,邪教毀人不倦
所有的宗教都有一個極其相似的主旨——勸人向善,對世人、甚至世間其他有生命的個體保持一種仁愛的態度,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要充滿和善。比如天主教、基督教的“榮神益人”,道教的“齊同慈愛、濟世度人”,伊斯蘭教的“兩世吉慶”,都是強調通過修行讓自身變得更加良善。
荼毒生靈
邪教的目的就是為了滿足一己私慾,不惜摧殘人的生命。想想“天安門自焚事件”,想想“山東招遠殺人案”,邪教無一例外都是將其成員推向火海、推向痛苦的深淵,更可惡的是,“全能神”邪教竟將魔爪伸向普通民眾,他們視一般民眾為“惡魔”,鼓動信徒共同將其消滅。邪教的種種惡行,不僅毀了一個個年輕鮮活的生命,毀掉了一個個幸福的家庭,更是給整個社會造成了短時間內難以撫平的傷痕。
五、宗教信仰自由,邪教威逼利誘
我國的法律規定上,還是從絕大數宗教的教義上,都是“宗教信仰自由”,作為普通民眾,既有信仰自由,也有不信仰的自由,任何團體或個人,不能強迫更不能威脅恐嚇他人信仰某種宗教或加入某一教派。比如,佛教的禪宗就十分講究“佛緣”,如有緣,自毀相聚,若無緣,決不強求。
恐嚇威逼
邪教是怎麼做的?他們先用編造好的歪理邪說迷惑群眾的認知判斷,從而讓其產生“興趣”,當然,一開始還會給你嚐點“甜頭”,比如免費贈閱一些傳單、手冊或者視頻資料,幫你解決生活上的一些小困難等等,等到你一步步深陷其中,即便意識到上當受騙也來不及了,你將受到精神和人身自由的控制,很難擺脫出來,他們會使出各種手段進行恐嚇威脅,最終迫使你走向萬劫不復的深淵。
六、宗教公開傳教,邪教秘密結社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正常的宗教活動是受法律保護的,不同的宗教一直以來都有著相對固定的活動場所。比如,我國很多名山中有不少歷史悠久的寺廟和道觀;西藏、內蒙古等地有不少藏傳佛教的寺廟;新疆、寧夏有大量的清真寺;很多地方都有政府批准修建的禮拜教堂等等,在特定的活動場所,不同的宗教、教派可以開展不同的宗教活動,光明正大的招收信眾,並公開傳教。
秘密非法集會
邪教一般沒有固定的活動場所,基本上都是採用地下秘密活動方式傳教、串聯,聚會活動多在比較隱蔽的地點進行,經常在設有暗道的房間或地下室內活動,幹著一些見不得光的勾當。而且他們的組織等級化管理,類似於黑社會組織。從近幾年破獲的邪教組織來看,他們的頭目和骨幹成員全部使用假名和化名,足見他們的陰暗面。
七、宗教傳承經典,邪教編造邪說
宗教的產生有著悠久的歷史,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出現過不少先哲聖賢,他們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影響信眾,用自己淵博的學識著書立說,流傳下來很多宗教經典,成為後世學習並規範自我的教義經典。如佛教的《大藏經》、道教的《道德經》、伊斯蘭教的《古蘭經》、天主教、基督教的《聖經》等。在歷史的流變中,宗教經典中的教義有著或多或少的變動,但是他們的主旨基本保持不變,那就是強調現世修行與人為善。
用邪說進行精神控制
相對而言,邪教的產生往往帶有很強的個人意圖,利用所謂的“教義”混淆視聽、愚弄群眾,以滿足“教主”個人的私慾,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當然了,所謂的教義都是盜用宗教用語編造出來的歪理邪說,如法輪功的《轉法輪》、門徒會的《閃光的靈程》、全能神的《東方發出的閃電》等等,無一不是披著宗教外衣,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戕害社會和人民。
(來自:凱風網)
閱讀更多 溫宿縣反邪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