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叙永县发布“五一”期间疫情防控通告

叙永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常态长效扎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着力防范“五一”期间大规模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疫情输入扩散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五一”期间疫情防控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安全合理安排出行。广大市民“五一”期间要增强自身防范意识,全力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尽量少出行、不出行,特别要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或场所,避免与无健康码、未经核酸检测的重点人员接触。“五一”期间尽量选择省内游、本地游、自驾游。应避免前往境外、湖北省、辽宁省抚顺市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等重点地区(以下简称“重点地区”)旅游出行。如确需到重点地区的,出行前须向村(社区)登记报备,返叙前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告知行程,抵叙后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完成1次以上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二、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各景区要坚持游览预约、限流开放、严防聚集,做好游客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酒店、宾馆、餐饮等场所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检”、限流等防疫措施。宗教场所、监管场所、救助站、养老机构、福利院、老年公寓等特殊场所继续封闭管理。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对来自重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按程序报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密闭空间、人员聚集的休闲娱乐场所,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餐饮饭店等生活服务类场所,要落实好分散就坐、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等措施,最大程度降低感染风险。药店对采购退烧药的人员,要详细询问并登记人员信息,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按程序报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卫生机构要规范发热门诊设置,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发热病人留观制度,做好病例监测和传染病网络直报,以及住院发热病人、就诊患者及陪同(陪护)人员筛查、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三、公职人员示范带头。县内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五一”期间无特殊事由不出省,禁止到境外旅游出行,避免前往重点地区;如确需出省,须提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由所在单位统一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各单位要加强“五一”期间干部职工管理,全面掌握行程轨迹,提示提醒到位。如因责任落实不力造成感染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落实用工单位责任。县内各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重点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执行员工每日早晚两次检测体温,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落实戴口罩、勤洗手等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

五、全力确保校园安全。县教育体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外出管理,教育引导师生尽量避免“五一”期间外出,不出市、不聚集,对确有特殊原因离开本市的师生要实时精准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外出史、接触史,实行“日报告”“零报告”,返叙时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健康管理,严禁师生员工带病返校返岗。

特此通告。


叙永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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