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秋雨:文化最終的成果

來源:書香人生(ID:liuxy701012)

編輯:微閱讀(ID:wei-yue-du)

我為文化制定的定義是這樣的——

文化,是一種成為習慣的精神價值和生活方式。它的最終成果,是集體人格。


數一數,正好三十個漢字,全世界最短,而且,好像不能再短了。

對於這個最短的定義,我需要做一番解釋。

我前面提到的跨國婚姻的離異事件,就與我們的定義有關。

例如,我知道一樁跨國婚姻的最初裂縫。男方是中國人,女方是美國人,兩人是大學同學,在美國結的婚。女方並不苛刻,但實在不理解丈夫為什麼每年清明節必須回家掃墓。工作很繁忙,並非長假期,路途那麼遠,何必年年回?但男方想的是,父母已年邁,親族都看著,不能不回來。這中間,就觸及了中國人的一個精神價值—— 親情倫理;而每年重複,又成了一種生活方式。這兩個方面,都是女方難以理解的。

舉了這個實例,再讀一下我的定義,就非常好懂了:“文化,是一種成為習慣的精神價值和生活方式。”

這對夫妻因“文化差異”而離婚,也就可以理解了。

從這個實例延展開去,大家想一想,哪一種文化不牽涉到精神價值和生活方式?

從根源上說,我們遙遠的祖先不管是擇水而居還是狩獵為生,最開始都只是為了生活,但當生活穩定成習慣,也就變成了生活方式,而“方式”就是文化。

在一定的生活方式中,人們會逐漸處置自己與天地的關係,與家族的關係,與他人的關係,那就出現了精神價值。精神價值一出現,文化就有了主心骨。

歷史發展到今天,什麼是中國文化,答案是中國人的精神價值和生活方式。例如,儒家倫理、詩詞歌賦主要屬於精神價值;八大菜系、中醫中藥主要屬於生活方式。在中國文化的大盤子裡,什麼是山西文化?什麼是上海文化?那就是山西人、上海人的精神價值和生活方式。再進一步,什麼是八〇後文化、九〇後文化?是指不同年齡層的人的精神價值和生活方式。

我發現,很多學者講文化,對上,不問鼎精神高度,對下,又看不起衣食住行,一直在故作艱深的咬文嚼字中做著“小文化”、“死文化”。我的最短的文化定義,可以幫助他們重新出發,上精神之天,入生態之地,以新的活力創造新的文化。

說到這裡,我還只停留在這個定義的上半句。現在要說下半句:“它的最終成果,是集體人格。”

精神價值和生活方式經過長時間的沉澱,一定會結晶出一個東西來。這個東西,就是集體人格。

人格,指的是一個人的生命格調和行為規範。集體人格,是指一批人在生命格調和行為規範上的共同默契。這種共同默契不必訂立,而是深入到潛意識之中,成為一種本能。

這個學術深度,最先是由大家熟悉的弗洛伊德創建的。他提出的“集體無意識”,已經打了一個基礎。更重要的是,他的學生和對手榮格(CarlGustav Jung,1875—1961),明確得出結論:一切文化最終都會沉澱為人格。榮格又說,對人類各民族而言,更重要的是集體人格。

榮格以歌德的作品《浮士德》為例,說明浮士德就是德意志民族集體人格的象徵。 這種集體人格是由文化沉澱出來的,早就存在,歌德只是把它寫出來罷了。因此榮格講了一句著名的話:“不是歌德創造了浮士德,而是浮士德創造了歌德。”

在這裡,榮格把“浮士德”當作一種集體人格的象徵體。

同樣,中國文化的最後成果,也不是一大堆書,而是一大批人。也就是說,是中國人的集體人格。

榮格關於集體人格的說法,被一個比他小六歲的中國人聽到了,那就是魯迅。魯迅也希望為中國人尋找集體人格,那時候他說的是“國民性”。他找到了一個“國民性”的象徵體,那就是阿Q。除阿Q 之外,魯迅在《孔乙己》、《藥》、《故事新編》等作品中,都在尋找“國民性”,也就是中國人的集體人格。在這一點上,中國現代作家中沒有一個比得上他。

大家一定會說,魯迅所尋找到的集體人格,都帶有很大的負面性。確實,這也正是魯迅對中國文化的嚴厲解剖。因為按照榮格的理論,阿Q、孔乙己正是中國文化沉澱出來的結晶體。魯迅明白,改造國民性,提升阿Q、孔乙己等人所象徵的集體人格,才是中國文化的出路。

說到這裡,大家也就明白了我的文化定義所包含的三個關鍵詞:精神價值、生活方式、集體人格。定義雖短,內容卻很豐富。

我的思路來自近代,特別受益於榮格這位瑞士心理學家。但是,榮格的學說,來自他對人類古代智慧的吸取和消化。

最典型的例子,是中國古代的儒家。他們在“治國、平天下”方面提出了很多主張,但是在這些主張背後卻隱含著一個根本主張,那就是要大家做君子,不做小人。

君子和小人,是兩種對立的集體人格。孔子把他們放在龐大文化課題的起點和終點,足見他與現代國際文化觀念能夠遙相呼應。

文化的定義解決了,我們也就越過了恩格斯所說的“佈滿荊棘的沼澤地”,接下來就可以在平坦的開闊地上痛痛快快地講述中國文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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