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木里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提供消息:木里县项脚乡瓦科梁子“3.28”森林火灾案,经查:此次森林火灾系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男,11岁)于2020年3月28日14时在木里县项脚乡项脚村瓦科组田某某家后山处用打火机点燃松针和木罗松烟熏洞内松鼠时不慎失火引发。据媒体报道,火场过火面积目测约230公顷。
11岁,多么小的年纪,230公顷森林烧毁,多么让人心痛的数据,这两个数据给我们哪些思考?
11岁还未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但监护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再怎么赔偿也换不回森林资源的损失和参加救火人员辛苦的付出,所以,我们应该加强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消防大于救火,防患于未然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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