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正蓝旗:强化绿色矿山建设 注重生态环境恢复

本报讯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有关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持续强化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努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一是以绿色矿山建设为抓手,全面启动露天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自治区绿色矿山评估办法及评估细则相关要求,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全旗现有在期露天矿山,制定治理方案,完善统一治理标准,明确治理步骤。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完善绿色矿山建设及治理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分类管理,注重建设及治理实效,对生产且剩余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的矿山,限定2020年底前全部建成绿色矿山,进入自治区绿色矿山管理名录;对未生产及新建矿山,要求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确保生产时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进入自治区绿色矿山管理名录;对在期但形成破坏的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复垦主体责任,限期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对未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矿山,责令整改或依法采取制裁措施,直至取缔矿权。

三是建立动态监测体系,确保矿山治理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同步进行。编制一矿一案,严格按照设计方案高标准治理,做到日常监测、巡查相结合。目前已实施了国道207正蓝旗段公路两侧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二期)项目,治理面积0.36平方公里;实施正蓝旗旅游环线两侧可视区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治理面积0.326平方公里;编制全域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申报山水林田湖草专项资金治理项目,预计治理面积17.2平方公里,总投资1.3亿元。(记者 宫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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