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調頭釀事故 警方提醒交通安全不可“圖方便”


4月8日晚,渝中區經緯大道發生一起因違章調頭,致兩車相撞的事故,渝中去交巡警事故大隊接警後立即趕往現場處置。

當晚7點10分,民警趕到現場看到,違章調頭的白色小車車頭受損較嚴重,摩托車駕駛員因佩戴了安全頭盔,傷勢不重。


違章調頭釀事故  警方提醒交通安全不可“圖方便”

據瞭解,事發時白色小車駕駛員周某為了圖方便,在渝中區經緯大道車管所路段處違章調頭,因未注意觀察、避讓,與直行的摩托車發生碰撞,摩托車駕駛員倒地受傷,兩車均有不同程度的損傷。


違章調頭釀事故  警方提醒交通安全不可“圖方便”

經民警判定,當事人周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在有禁止調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誌、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樑、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得調頭。機動車在沒有禁止調頭或者沒有禁止左轉彎標誌、標線的地點可以調頭,但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的規定,周某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

渝中交巡警提醒:交通參與者一定要加強對交通安全知識的認識,特別是各類交通標識標線知識的學習。駕駛員在駕駛機動車時,一定要遵章守紀,嚴格按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相關規定行駛,以免發生交通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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