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调头酿事故 警方提醒交通安全不可“图方便”


4月8日晚,渝中区经纬大道发生一起因违章调头,致两车相撞的事故,渝中去交巡警事故大队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当晚7点10分,民警赶到现场看到,违章调头的白色小车车头受损较严重,摩托车驾驶员因佩戴了安全头盔,伤势不重。


违章调头酿事故  警方提醒交通安全不可“图方便”

据了解,事发时白色小车驾驶员周某为了图方便,在渝中区经纬大道车管所路段处违章调头,因未注意观察、避让,与直行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员倒地受伤,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违章调头酿事故  警方提醒交通安全不可“图方便”

经民警判定,当事人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调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调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调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调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的规定,周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渝中交巡警提醒:交通参与者一定要加强对交通安全知识的认识,特别是各类交通标识标线知识的学习。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时,一定要遵章守纪,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相关规定行驶,以免发生交通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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