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區法院:律師調解 當場履行

近日,博望區法院律師調解員林彬成功化解了一起李某與費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2019年9月6日12時許,李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童村小區北側無名路由東向西行駛至環山路交叉口左轉彎時,與費某駕駛的沿環山路由南向北行駛的電動自行車相碰,造成李某受傷。該事故經交通警察支隊認定:費某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李某傷後被送往醫院救治,其傷情經安徽公正司法鑑定所鑑定為十級傷殘,誤工期限為120日、護理期限為60日、營養期限為90日,後續醫療費為8000元。事故發生後,費某先行墊付醫療費8000元,後雙方就有關賠償問題始終協商未果,李某將費某訴至博望區法院。 林律師接受博望區法院委派調解後及時梳理案情,找出雙方爭議焦點,分別從法理和情理兩個方面對當事人進行調解、勸說。最終,費某願意按照相關賠償規定再行賠償李某53000元,並且當場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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