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修改释放小产权“破冰”信号

土地管理法修改释放小产权“破冰”信号

小产权房占全国城市住房面积近一半,产生的历史原因主要归结于高房价。小产权房由于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相较商品房成本显著下降。虽然作为一种特殊的房产饱受诟病,但价格低廉深受工薪阶层青睐。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小产权房否能“转正”备受关注。

土地管理法修改释放小产权“破冰”信号

修正的新法规定,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直接使用,同时使用者在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之后还可以通过转让、互换、抵押的方式进行再次转让。

新法删除了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用土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收为国有土地的规定。这一修改是重大历史进步,为集体土地上建设小产权房打下了伏笔。

土地管理法修改释放小产权“破冰”信号

新法没有限制开发商获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不通过国家征收直接入市。同时新增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明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因此,未来开发商更容易获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虽然短期内单纯的住房建设可能受限,但以“商业为主+住房为辅”的擦边球将不在少数。 中央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多渠道、多形式满足“住有所居”的需求也将不断取得新进展。纵然小产权短期内不能等同于正规的红本商品房产权,但能得到乡镇人民政府的默许,无异于小产权房进阶为“准合法化”。在过去,小产权虽然政府不支持,但也没有可行的处理办法,政府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办法,强拆只是个案,大部分保留现状且价格又亲民。新法的修改对集体土地的入市撕开一个大口,小产权房的破冰也势在必然,必然迎来小产权房交易的又一波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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