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农机推广宣传月”活动启动

近日,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下发通知,于3月15日至4月15日在全市开展“农机推广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化政策宣传,加快推进全市农业机械化进程,助力实施乡村振兴、“特色农业强市”建设和脱贫攻坚战略。

三门峡市“农机推广宣传月”活动启动


此次宣传主要涉及国家关于农机购置补贴的原则、目标及相关政策规定,《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机具目录》及市、县补贴实施方案、实施范围、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标准等,农机部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操作规定、政策咨询及投诉电话,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条件及申请程序,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活动方案指出,要充分利用各级报纸、电视台、电台、新媒体等途径,对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政策、购机补贴等进行宣传;要利用“千名农业农村干部进基层”“科技三下乡”等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市场集会进行宣传;要在县、乡、村主要地段和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张贴通告;要积极组织农机经销企业参与现场宣传,在购机集中的市场区域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板面,为群众答疑解惑;要召开现场演示会,在宣传月第三周,分别在陕州区、灵宝市、渑池县召开农业机械展示演示会,展示深耕深松、秸秆还田、无人机航空植保机械及花椒、药材、果园、食用菌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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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又称农机具购置补贴,是指国家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和更新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给予的补贴,目的是促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机具种类。根据省农机局安排,在中央财政农机补贴范围内选择14大类,34小类,81品目机具列入补贴范围(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农机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省定补贴范围中,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残膜回收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补贴程序。购机者凭身份证明材料(个人为身份证或户口本,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企业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城镇居民和农业企业还需提供土地使用合同或生产所在地村委会证明),携带所购农业机械、购机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和银行账户,自主向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农机部门对购机者信息进行核实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分期分批向财政部门提交补贴信息表、补贴资金申请表、补贴对象开设的银行账户(卡、折)等信息。财政部门根据农机部门提供的有关材料,及时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

农机购置

补贴流程

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

购机者带身份证、购机发票、银行账户,自主向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

农机部门受理、录入、审核(30个工作日)

审核结束后公示(30天)

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银行账户。来源V观三门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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