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藥集團人民同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哈藥集團人民同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於2020年4月16日通訊方式召開。應參會監事3人,實際參會監事3人。會議審議並通過了《2020年一季度報告正文及摘要》。

根據《證券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3號——季度報告內容與格式特別規定》相關規定和要求,作為公司的監事,我們在審核公司2020年一季度報告及報告摘要後,認為:

1.公司2020年一季度報告及摘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本報告期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公司一季報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公司一季報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

3.公司一季報編制過程中,監事會未發現參與一季報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行為。

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此議案。

特此公告。

哈藥集團人民同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八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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