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電話卡賣了能賺錢?真實案例告訴你這麼做的後果

你有沒有過這種疑問?

“我知道騙子實名的電話號碼和銀行卡,警察為什麼還抓不到騙子?”

原因是,沒有一個騙子會傻到用自己名下的“兩卡”,基本都是購買其他人實名註冊過的“兩卡”來使用。

那麼這些實名制的電話卡和銀行卡是誰的?又是從哪裡來的?看完下面的案例你就知道了。


珠海一女子出賣自己隱私信息賺錢終被抓

近期,珠海市公安局斗門分局刑偵大隊在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中發現,其中一涉案手機號碼的開戶人梁某潔(女,30歲)把自己實名開設的電話卡和銀行卡賣給了陳某餘(男,31歲)。

銀行卡、電話卡賣了能賺錢?真實案例告訴你這麼做的後果

今年3月底,辦案民警在井岸鎮南潮村將嫌疑人陳某餘抓獲,現場查扣銀行卡48套(含電話卡、U盾等)。

銀行卡、電話卡賣了能賺錢?真實案例告訴你這麼做的後果

據查,陳某餘得知有人專門從事“做卡”生意並願意以每套500元的價格收購,於是他開始收購由“銀行卡、電話卡(綁定銀行卡)和網上銀行”組成的“套卡”。2019年以來,陳某餘陸續收購了100餘套“套卡”,分別賣給了全國不同地區的近10名買家,獲利1萬餘元。

陳某餘的“套卡”都從哪來?

陳某餘通過多種途徑尋找可以提供套卡的人,宣稱以每套400元的價格買入。於是,一些人為了這400元,就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辦理了銀行卡、電話卡和網上銀行,再轉賣給陳某餘,至於這些銀行卡、電話卡最後去了哪裡,被用於何種途徑一概不問。

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餘已被斗門警方依法刑拘。


男子販賣實名制電話卡牟利被刑拘

3月31日,韶關市公安局湞江分局刑偵大隊根據線索抓獲1名涉嫌販賣實名制電話卡的犯罪嫌疑人,現場繳獲實名制未出售的電話卡共計60餘張。

銀行卡、電話卡賣了能賺錢?真實案例告訴你這麼做的後果

經查,朱某(男,30歲)是一家運營商的代理商,有時運營商搞銷售活動,開設實名制電話卡送米、油等禮品。部分客戶在朱某經營的店鋪開設電話卡後,只拿走了禮品,而將實名制開設的電話卡留給了朱某,故朱某店鋪內存放了不少客戶遺留的實名制電話卡。

據朱某供述,今年2月中旬,其在一個微信群裡看到有人高價收購電話卡,其因急需錢用,便聯繫此人出售了100餘張電話卡,獲利8000餘元。

沒過幾日,與其對接的運營商經理聯繫並告知朱某,稱在其店鋪實名制開設的電話卡因涉嫌詐騙被人投訴了,朱某這才知道自己出售的客戶遺留的實名制電話卡被不法分子用來進行電話進行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

但是,知悉情況的朱某仍不以為然,2月下旬,其又利用其親戚和朋友的身份證開設了數十張電話卡,並賣給收購電話卡的人,為涉嫌詐騙犯罪的嫌疑人提供幫助,讓群眾財產蒙受損失。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波因涉嫌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警方依法刑拘。

銀行卡、電話卡賣了能賺錢?真實案例告訴你這麼做的後果

被收購的“兩卡”到底有什麼用?

被收購的銀行卡,大多會被大量運用於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洗錢、行賄、受賄、逃稅等多類違法犯罪活動中:

  • 為詐騙等犯罪活動貼上“護身符”

在電信詐騙犯罪中,被害人將錢款打進這些“幽靈卡”內,即使警方追查到此賬戶,由於是購買的銀行卡,不法分子的真實身份也難以核實。

  • 為洗錢等犯罪行為披上“隱身衣”

此類犯罪中,不法分子先把資金存入其中,再與人勾結以虛構交易方式套取現金,實現資金的轉移。施展了一系列乾坤大挪移後,非法資金就這樣被“合法化”。

銀行卡、電話卡賣了能賺錢?真實案例告訴你這麼做的後果

  • 為逃稅行為撐開“保護傘”

部分企業收購銀行卡,通過轉移存款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

  • 網店刷信譽

網店店主在開店初期購買銀行卡進行虛擬交易,“刷”高網店信譽。雖然買卡人信守了承諾,這張卡確實是用來淘寶刷單的,但是淘寶刷單也屬於違法行為。

銀行卡、電話卡賣了能賺錢?真實案例告訴你這麼做的後果

而不法分子從忽悠你賣手機卡

到最後實施詐騙

一般有四步

銀行卡、電話卡賣了能賺錢?真實案例告訴你這麼做的後果

01

“業務員”以推銷業務等為由,以幾十元每張的價格,找人使用本人身份證辦理手機卡。

02

不法分子用稍高的價格收購這些手機卡。

03

收購手機卡的不法分子將手機卡提價賣給詐騙團伙。

04

詐騙團伙用買來的手機卡撥打電話,實施詐騙。


出售電話卡、銀行卡後患無窮

像電線杆、廣告牌還有網頁邊角,微博、新聞評論或者微信陌生人消息,這些地方經常會出現“收購銀行卡”字樣。

銀行卡、電話卡賣了能賺錢?真實案例告訴你這麼做的後果

銀行卡、電話卡賣了能賺錢?真實案例告訴你這麼做的後果

銀行卡一旦被收購很可能會被用於不法行為。部分出借、出租、售賣個人銀行卡的人員不僅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還會給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

銀行卡、電話卡賣了能賺錢?真實案例告訴你這麼做的後果

2019年12月16日,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文《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對買賣銀行卡或賬戶的個人實施懲戒的通知》(銀髮〔2019〕304號),聯手懲戒販賣個人銀行卡和企業對公賬戶行為。

《通知》明確規定,金融機構應嚴格按照銀髮85號文要求,對相關個人實施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並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的懲戒措施。懲戒開始日期、結束日期將通過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交易風險事件管理平臺發佈。懲戒期滿後,對上述個人辦理新開立賬戶業務的,銀行和支付機構應加大審核力度。

銀行卡、電話卡賣了能賺錢?真實案例告訴你這麼做的後果

這意味著,該措施啟用後,相關個人5年內不能使用銀行卡在櫃員機存取款,不能使用網銀和手機銀行轉賬,不能刷卡購物,不能在淘寶快捷支付購物等等,同時也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寶收發紅包和掃碼付款等等。

南法君在這裡提醒大家,銀行卡內存儲了很多個人信息,閒置銀行卡應當去髮卡銀行進行銷戶或自行妥善保管,如因貪小便宜出售自己的銀行卡而被收卡人用來從事非法活動,那真是得不償失。

至於那些收卡的聲稱“收購的卡不會從事違法活動哦親”

銀行卡、電話卡賣了能賺錢?真實案例告訴你這麼做的後果

一旦發現買賣銀行卡和身份證的犯罪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 珠海公安 平安韶關 珠海刑偵 中國移動

(轉自:南方法治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