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病、失去收入來源,就想“討”低保戶、當貧困戶,咋辦?

老人生病、失去收入來源,就想“討”低保戶、當貧困戶,咋辦?

越到最後,越是難啃的硬骨頭。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在貧困地區工作過的同志都知道,貧困人口中有很多是因病、因殘致貧的,這些“無業可扶、無力脫貧”的困難群體,最終還是要靠“社會保障兜底一批”的方式才能穩定脫貧。然而,疾病與殘疾,不會隨著脫貧攻堅戰的結束而消失。如何從“戰時”的穩定脫貧方案,過渡到“平時”的社會保障、社會救助體系,檢驗的是小康社會的水平,也體現出文明社會的溫度。

從目前的探索來看,“如何兜”的問題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個是具有普惠性質的社會保障體系,一個是面向相對貧困人口的民政救助體系。比較完善的社保體系,尤其是對那些收入結構脆弱的農村家庭來說,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他們抵禦風險、免於困頓的能力;而對於已經陷入困頓的家庭,能夠及時識別出他們並予以救助的制度設計更為直接。比如,有些地方已經在探索下放低保的審批權限,由縣財政、村民募捐、社會愛心捐款三方注資成立“救急難”互助社,為本村內突遭變故的家庭提供應急性、臨時性救助,結合已經成熟的貧困戶動態識別機制,基本織牢了社會救助的兜底之網。

把政策的網織牢了,問題就解決了嗎?現實情況可能沒那麼簡單。在村裡工作一段時間會發現,每當老人生了病,或是失去了收入來源,第一時間想到的往往不是子女,而是到村委會“討”個低保戶、貧困戶當一當;一些小夫妻在2014年建檔立卡前與父母分了家,年邁多病的父母不久就成了政府兜底的貧困戶,惹得其他家庭的“孝順”兒女“暗自悔恨”。一些地方針對這些不良風氣成立了“孝善基金”,由政府和老人子女一比一出資,但沒有辦法阻止老人拿到這些錢後,又去貼補兒女……

凡此種種,既有“可憐天下父母心”的心酸,也有農民子女家底尚薄的因素,更有政策福利引發道德風險的原因。當下,面向特殊群體的救助體系或許會比覆蓋一般群體的社保體系更快地完善,由此也不可避免地,在“兜底戶”與“邊緣戶”、“一般戶”之間產生一些福利的斷崖效應,或多或少影響著群眾對於“公平”的判斷。很多隻能依靠兒女的農村老人,也因此成了村委會里吵吵嚷嚷的“常客”,“扶貧先扶志”再次成為焦點。

其實,志不難扶,無非也是“堵”與“疏”。一項好政策的落地,並不一定自然而然就帶來好的結果,它需要基層幹部發揮聰明才智,在複雜的執行環境中解釋、運用、把關。所謂“堵”,就是一邊拉緊政策的紅線,一邊對站在紅線外的群眾做好思想工作。

而所謂“疏”,是指兜底救助只是解決相對貧困長效機制的一部分。記得與村裡一位因兒子患白血病致貧老奶奶聊天時,問她對生活滿不滿意,她說滿意,終於有錢給兒子瞧病了!但不久卻又暗自神傷:兒子病弱無法勞動,老兩口七十多歲了也掙不到錢,一家人只能靠兜底餬口,看不到什麼起色。我又問她,那生活怎樣才能變好呢?她想了想,說:“孫子成績好,應該是等他考上好大學,找個好工作吧!”

確實,兜底或許不能長人志氣,但能提供一個實現自身發展的機會;教育帶來的上升通路,產業發展帶來的就業機會,遠比一份補貼能給人更多對美好生活的嚮往。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一定是二者相互配合的良性循環,兜住底線、不設上限,這應該就是小康社會的模樣。

(作者系全國政協機關駐安徽省舒城縣柏林鄉花城村原第一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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