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式野蛮生长,社交电商的套路你看明白了么?

向好友分享自己认为不错的商品,一旦朋友通过你分享的链接购买,你就可以获得实惠甚至是现金返利(佣金),你是否也有这样的经历?

随着传统电商发展步入成熟,流量红利正在逐渐消失,电商和移动互联网一同进入下半场,如何破局成为摆在每位从业者眼前的话题。我们看到社交电商拼多多这样的例子摆在眼前,三年不到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并取得超过200亿美元的巨额市值,强大的“黑马效应”下,大量企业纷纷效仿,企图追上这难得的风口,一时间,以社交裂变为特色的社交电商席卷了整个行业。

有媒体援引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的话总结为:“零售电商行业正在开启‘去中心化’的新时代,社交媒体将成为中国电子商务平台和商家克服获客引流瓶颈的重要工具”。目前,社交电商模式主要分为拼团模式、分销模式、SAAS工具模式、社区模式四种,入场企业可畏“百花齐放”,都在各自的赛道上尽情奔跑。

然而,快速的发展背后,却有着各不相同的隐忧。

传销式野蛮生长,社交电商的套路你看明白了么?

过去四年中国电商界除了拼多多意外,还有另一个“奇迹”,那就是云集,这个和拼多多几乎同时诞生的电商平台,于今年5月正式登陆纳斯达克,发行价为11.00美元,募集资金超过1.2亿美元,成为“中国会员电商第一股”。回顾云集过往的发展,200亿GMV,200亿市值,云集仅用了四年时间就实现了很多企业数十年都难以到达的高度,如今市值超过20亿美元,伴随而来的是云集“传销的马甲”一直都没有脱掉。

云集采用了会员制电商的模式,在招股书以及新闻稿中,都将其会员模式与京东Plus、亚马逊Prime以及Costco相提并论,然而事实或许并非如此,很重要的一点,云集的会员有返佣,而其他平台没有。

传销式野蛮生长,社交电商的套路你看明白了么?

有媒体曾分析云集的招股书,“云集微店的付费会员从2016年90万增长至2018年的740万,其中2018年有66.4%的GMV来自这些会员购买。其实,这740万会员看似是消费者,其实则是云集的分销商。他们向云集支付398元成为会员后便获得开店资格,然后通过微店推销云集商城中的商品,从而赚取佣金。

从传销的定义来看,国内外判断是否为传销主要为:第一,是否有真实产品销售;第二,是否需要缴纳高额的“资格费”,加入后通过发展下线取得奖励;第三,是否利用后加入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加入者的奖励,同时收益由加入顺序和发展人员的数量决定。从后两点来看,云集确实无法摆脱传销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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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云集只是大量案例中比较突出的一个,虽然云集曾因涉嫌传销被罚款958万元,但云集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了。还有大量未上市的企业在路上奔波。云集之后,花生日记是又一个被认定为涉嫌传销的大型社交电商平台,被处以7456万元罚款,再创新高。

7月21日,跨境电商洋码头也宣布正式加入社交电商行列。在其最新的全球优选运营活动中提到,“用户在其中既可以享受优惠,又可以通过分享赚取收益”,这是典型的社交电商玩法,即“自买省钱、分享赚钱”,除此之外,也有会员制电商的身影。种种迹象像极了前面提到的云集。

而在近期大热的社区团购行业,同样的例子仍旧存在。采用“线上预售+门店自提”方式的兴盛优选,自称“一家有温度的电商”,以社交电商+加盟积分的模式发展大量线下,甚至设计了一套按照积分进行提成的激励方式刺激更多的人加入到这套体系的运作中。为了避免被坐实传销嫌疑,兴盛优选采取免费加盟的方式,但本质上仍旧无法摆脱传销的嫌疑。

传销式野蛮生长,社交电商的套路你看明白了么?

或许是看到兴盛优选快速发展的甜头,一家主打B2B模式的生鲜电商美菜网孵化的社区团购企业美家买菜也在近期推出全面效仿兴盛优选的活动,通过发展下线的方式支撑业务的快速发展。横向来看,部分企业触及法律红线的动作给其他正常竞争企业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甚至会将行业风气带向不好的一面。

传销式野蛮生长,社交电商的套路你看明白了么?

据北京日报报道,第三方研究机构智慧财经研究院日前发布的《2018中国社交电商消费升级白皮书》显示,传统电商已经暴露出诸如交互关系弱、电商获客成本逐年增高、客户黏性差等问题,社交电商的异军突起,弥补了传统电商日渐显现的某些弊端。白皮书预计,2020年,我国社交电商商户规模将达2400万户,市场规模将突破万亿元。

然而社交电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其裂变的法律边界不明确,新行业的迅猛发展与法律监管的空白,正成为社交电商的桎梏。行业中有踏实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用户的企业,同样会存在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企业,相关部门应当基于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理念,完善相关法律规定。而大量消费者在保障自身合法利益的同时,更多学会辨别能力,支持真正为社会带来价值的企业。

传销式野蛮生长,社交电商的套路你看明白了么?

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款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当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情况,就要在内心做一个警惕。

传销式野蛮生长,社交电商的套路你看明白了么?

社交电商挖掘私域流量的同时,却有着自己的私欲,正确区分传销活动和正常分销活动,鼓励正常行业竞争,需要整个行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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