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清在全市範圍內開展
房屋結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攻堅專項行動
排查涉及別墅、住宅
廠房等五大類
重點排查整治群租房等
近年來,由違法建築帶來的
安全隱患問題日益突出
引起社會極大關注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違法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有什麼規定?
融法君就大家關注的問題
進行了梳理,
請收看“違法建設”系列短視頻
②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違法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有什麼規定?
普法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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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違法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有什麼規定?
A:
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並處罰款;無法改正的,限期拆除;逾期不拆的,採取查封現場或者強制拆除等措施;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罰款。
具體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福建省實施辦法》第六十七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福建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第十三條
違法建設處置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發現正在進行的違法建設行為,應當責令違法建設當事人停止建設、限期自行拆除;對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依法查封施工現場,並可以對違法建設部分依法立即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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