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以案促改严防扶贫领域腐败

近日,虞城县纪委监委在督查时发现,利民镇赵楼村扶贫车间没有开工复产,影响带贫效果,存在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给予利民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并对有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连日来,虞城县纪委监委在开展“遍访督查”和“大走访”活动中,成立5个专项督查组,紧盯扶贫车间、危房改造、饮水安全、低保五保、慢性病卡办理、金融扶贫、扶贫领域项目实施等重点内容,逐一制订对应方案,每周按照相应方案对其中一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情况在县委周讲评视频会上进行通报。同时,对发现的政策不力、工作松劲懈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并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认真开展以案促改。

4月2日,县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作风问题以案促改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作风问题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针对问题真改实转,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全镇干部要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继续夯实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月3日,虞城县站集镇召开以案促改会议,针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向镇政府全体干部、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提出明确要求。

截至目前,全县各单位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120余次,5000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整改问题16个,完善工作机制13项。站集镇采取的“访、查、改、带、升”五字工作法,夯实工作责任,加强作风建设,问题整改效果明显,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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