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子挖地道偷情致多人死

廣東某生同某家的女兒訂婚,這個女子長得國色天香,非常出眾。一天外出看戲,被一個富家子弟發現,他以重金賄賂女子的母親,終於和女子發生了性關係。兩人往來密切,唯恐外人捉姦,於是在女子的床下,挖了一地道,直通後院的空房,倘有風聲,立即躲避。

不久,廣東某生要入學讀書,派人到女子家訂婚期。富家子弟與母女商量:讓廣東某生就婚於女子家,然後設法把他弄死。母女都說好。於是母親對媒人說:“女婿家沒有父母,我老太婆也沒丈夫和兒子,雙方都無依無靠,如果女婿肯入贅我家,對雙方都有好處;否則就推遲婚期,等我死後,女兒再同他結婚。”媒人把這話轉告了某生,某生欣然同意,約定在春末夏初的一個吉祥日子結婚。

結婚那天,男女親朋數十人前來祝賀他們新婚之喜,大家異口同聲地稱讚新娘的美貌。某生非常高興,送客人入席,就回到新房與新新產娘對飲。這時洞房內別無他人,某生開懷暢飲,新娘也不像一般新婚女子那樣羞怯,竟然舉杯勸酒。某生喝得酩酊大醉。這時席間客人突然聽到洞房內一聲慘叫,正在驚訝,只見新郎散發遮面衝出洞房。眾人剛想前去詢問,但他已奔出門外,大家尾隨追趕,跑了一里多路,遇到一條大河,新郎隨即跳入河水,很快就被水淹沒了。眾人趕忙找來漁船,經過一晝夜打撈沒有找到屍體,只好嘆息而回。新娘和她的母親焦急地在家中等候,見客人返回,哭著問:“新郎現在在哪裡?”客人講明瞭情況,並詢問了事情的經過。老太婆說:“女婿在洞房喝酒,忽然發狂地破門而出,我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心想他定會被你們攔回,你們為什麼讓他投河而死呢?是你們殺死了我的女婿!”於是就到官府告發。縣令審訊了各位客人,都說:“事情發生的很突然,我們沒有防備,沒有把他追上,完全是事出意外,哪有親朋好友見死不救的道理!”及至訊問母女二人,她們只是要求歸還屍體。縣令來到河邊勘察,只見河水滾滾,源遠流長,無從査找屍體,於是這件事便成了疑難案件。

不久,更換縣令。新縣令素有辦案公正的名聲,他對前官移交的這起案件進行反覆推敲,恍然大悟地說:“女婿投河而控告客人,目的並不是控告客人,而是要客人證明新郎確實已死。如果真是這樣,那麼其中必有緣故。”於是他裝扮成算命先生,向母女的鄰人查訪。鄰人說:“有一個富家子弟與她家素來無親無故,忽然往來頻繁,我們也懷疑其中別有緣故。但成婚那天,新郎發狂投河是有目共睹的,怎麼會有其他緣故呢?”縣令問新郎投河是你親眼看到的嗎?”鄰人說:“我當時也在座。”縣令又問:“你看見新郎的面色怎麼樣?”鄰人答道:“他披頭散髮,雙手掩面,看不清楚。”縣令說:“恐怕問題就在這裡,這個富家子弟現在哪裡?”鄰人答道:“今天還看見他到新娘家去。”縣令辭別鄰人,回到縣府,換上官服,率百餘名健壯衙役,突然把新娘家團團圍住,然後進門搜查,只見僅有母女二人在家。她們問縣令要幹什麼,縣令無言回答,抬步要進新娘的閨房。老太婆橫身阻攔說:“這是守寡的年輕女子的臥室,三尺男子尚不得入內,何況你這成年男子。你身為父母官,難道連這個禮節也不明白嗎?”縣令冷冷一笑回答:“我是要為你家女婿伸冤。”老太婆說:“如果你進入我女兒的房間,而女婿冤屈依舊,又該怎樣?縣令說:“我償你女婿的命!”下令衙役把老太婆趕到一邊,縣令走進房內,看到裡面陳設整齊,清潔幽雅,除了常用物品之外沒有任何可疑跡象。正在躊躇為難之際,低頭一看床下,忽然發現一雙男鞋,扭頭注視新娘,新娘大驚失色。縣令喚進衙役,把床搬開,發現地板上有一塊新板,啟開新板,竟是一條地道!順地道下去,走到另一間空房,裡面躲著一個衣著講究的青年男子,於是把他逮捕。又派人在院中搜查,在一堆新土下面挖出了新郎的屍體,雖然經過夏天,屍體仍未腐爛,脖子被掐的痕跡依然存在。縣令召見同案件有關的證人,只經一次審訊,罪犯就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依據法律,對他們分別嚴加懲處。原來新郎酒醉以後,新娘同富家子弟一起把他掐死,由地道運到後院掩埋,而投水者則是富家子弟花錢僱傭的善於游泳的人。(來源:《續客窗閒話》)

《續客窗閒話》是清代吳熾昌編著的一部史料筆記。記載當時之奇人異事、鬼狐神仙。作者文筆質樸無華,敘事簡明詳練,書中故事曲折離奇,與《聊齋志異》、《閱微草堂筆記》鼎足而立,為明清三大筆記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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