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拒“裸捐”,也是一种慈善


婉拒“裸捐”,也是一种慈善


|婉拒拾荒者“倾家荡产”式捐赠,也是一种善

3月5日,杭州萧山瓜沥镇政府迎来一位特殊来客,他戴着口罩,将一个塑料袋交给工作人员,称是抗疫捐款,便转身离开。经查看,袋里有12.9万多元现金。镇政府调查得知,捐款人姓杨,今年54岁,全家七口人,以收废旧物资为生计。最终,镇政府与其达成折中协议:退回12万元,接受其9273.4元捐赠。

疫情之下,杨先生无私捐赠的义举让人感动。实际上,举国抗疫以来,类似“重庆87岁独居老人捐出毕生积蓄”“环卫工老大爷捐出5年积蓄”的报道不胜枚举。但也有了关于该不该接受弱者、贫困者超能力捐款的讨论。

事实上,不支持“来者不拒”的受捐,已成不少人的共识。在此语境下,政府方面婉拒杨先生的“裸捐”,只收取“零头”,在理性慈善问题上起到了示范效应。

该不该接受弱者的捐赠,讨论起来,本质在两个问题:一是捐赠者意愿和权利,二是慈善的目的和意义。

首先,捐赠也是一种权利,即便是贫困者、拾荒老人等,也应尊重其爱心善意和支配财产的权利。接受一部分、退回大部分,既体现了这种尊重,又不会因“裸捐”而使之陷入困境,能两全其美。

但另一方面,尽管回馈社会是作为公民的一种义务,但慈善也有其伦理概念,如果弱者为回馈社会而“裸捐”,反而导致自己陷入困境,显然有违慈善初衷。因此,受捐者、相关组织出于关爱的婉拒,也是可以有的。

事实上,弱者、贫困者献爱心的通道是敞开的:勿以钱多钱少论慈善等理念,也是社会共识。但贫困者“倾家荡产”式捐赠之所以不被接受,是因为,作为七口家庭之主,家庭生计也是一种责任。为抗疫“裸捐”,其心可赞,但令其“倾家荡产”,也是社会不愿看到的情况。

因此,在此次婉拒“倾家荡产”式捐赠之后,也期待有更多基层机构本着人本化和平衡原则,能以更大的善意对待“弱者裸捐”。

(via 新华网)

| 婉拒居民“裸捐”对慈善的示范价值

近日,杭州萧山瓜沥镇政府来了一名访客,他戴着口罩,手拿一个黑色塑料袋,径直走进镇疫情防控办,将手中的塑料袋交到了镇工作人员手里,便转身离开。工作人员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沓现金,估摸约有近13万元钱。在获知男子姓杨,一家7口全靠收废旧物资维持生计的情况之后,镇、村干部考虑到老杨家庭经济现状,婉拒了老杨的12万元捐赠,接受了他9273.4元捐赠。

男子家庭条件并不宽裕,却一次性拿出了“全部家当”为抗疫捐款,这样的精神值得敬仰,也令人感动。男子靠收废旧物资维持全家生计,挣钱不易,挣的也都是辛苦钱,干的是脏活、累活,他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这虽是大爱之举,但却可能因此影响了他一家人的正常生活。镇政府婉拒其中的12万元捐赠,只接受了他9273.4元捐赠,既尊重了男子的善心与义举,又充分考虑到男子的家庭实际情况,避免捐赠者陷入“捐赠致贫”的窘境,这样的处理方式值得肯定。

在疫情发生之后,各界人士踊跃捐款捐物,爱心涌流,但其中也有一些本来自身就属于困难群体的爱心人士进行“裸捐”的情况,这引发了舆论广泛争议。要营造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但对社会爱心也不能“照单全收”,不能因为接受捐赠而让捐赠者陷入生存困境,这就将与公益慈善的目的背道而驰。

所以,要能做到两者“兼顾”,既要鼓励社会爱心,又要让捐赠者能够做到“量力而行”。对于那些家境条件并不富裕的人,不能接受他们的“裸捐”要求,也要为他们的生活着想。况且慈善捐助,也并不能以捐款的多少为唯一标准,只要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行善事,就是一种大爱,就并不会逊色于捐赠巨款的富商们。

当地退回男子的大部分捐款,既是面对爱心捐款的“正确打开方式”,也是一次“教科书式操作”,具有示范价值。从接受捐赠的机构到爱心人士,在对待慈善捐助时,都要能理性处理,正确对待。要认识到,一味呼吁奉献精神、牺牲精神,而罔顾捐助方的实际情况,只会起到过犹不及的反作用,会让公益慈善渐渐变味,失去“人之常情”的“血与肉”,也会让慈善活动越来越假,越来越不正常,最终可能会偏离公益正轨。

(via 人民网)


结语:慈善的目的是为了救人,是为了让人更好更有尊严地生活。如果捐赠者本身家庭情况非常拮据,任由他们捐助所有,却面对生活的窘迫,也就违背了慈善的初衷。有关部门退回捐款的做法具有示范价值,它告诉人们,慈善并不仅仅是数字,更是一种对待他人的方式。这种待人方式,拥有同理心、同情心,愿意奉献、愿意付出;这种待人方式,也蕴含着理性,并不因情绪而左右或摇摆,会在全面综合考量判断后作出正确选择。希望更多的人能参与到慈善事业,也希望慈善活动中能涌现出更多令人感动、发人深思的“好声音”,推动社会更加和谐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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