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本是遊人悠閒散步、
鍛鍊的好去處,
有人卻趁著晴好天氣,
無視城區公園湖泊禁漁規定,
在園內當著“漁翁”,
給湖泊生態環境造成了一定危害。
上午九點,記者在荊州市城市綠化管理處荊襄河溼地公園看到,湖邊立著“禁止垂釣”的警示牌,可依然有人視而不見,他們手持魚竿,悠閒地坐在岸邊垂釣。工作人員見狀,立即上去勸導。一名騎著摩托車的小夥正準備垂釣,被工作人員抓個正著。
經過工作人員的耐心勸導,不少市民都收好了魚竿,快速離開現場。記者瞭解到,雖然公園明確規定禁止垂釣,但總有人不聽。工作人員介紹,城區公園基本上屬於市政府規定的掛牌保護水域,部分公園更是屬於國家溼地公園生態保育區,城區公園水域垂釣、游泳等會對公園水域造成汙染,因此禁止此類行為。
為了保護生態環境,荊州市公園管理處、荊州市城市綠化管理處等公園管理機構每年都會向江津湖、文湖、鍋底淵、張李家淵、明月公園等水域適量投放魚苗,吞噬浮游生物,增強水體自淨能力。各公園每日維護秩序人員70多人,電動巡邏車14臺,每年用於修復因釣魚、踐踏綠地等違規行為造成植物、設施損壞的費用為10多萬元。
荊州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呼籲廣大市民遵守《市民公約》,做文明荊州人,理解和支持公園管理規定,依法依規去專門垂釣場所文明垂釣,積極參與城市湖泊生態保護。他們將採取增加警示性標牌及增加勸導力量等措施,減少市民在公園水域垂釣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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