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第一次起訴別人,得饒人處且饒人

我在飛哥傳書的5個群裡都發了一張法院的照片

人生第一次起訴別人,得饒人處且饒人


很多會員朋友以為我怎麼了

其實,是我起訴別人

人在社會走,什麼人都能遇到的

有的人,就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有的人,就是死不要臉

其實我這次起訴別人,耗時6個月的時間

身邊也有朋友說:算了,浪費時間

但我這個人有時候就是有點較真

除了生死,凡事都有第一次,何不嘗試一下呢?

就是報著這樣的心態

我決定起訴我遇到的“橫人”

事情還得回到2017年,我在新都創業,當時就租了好幾套房子,分別在不同的房東手裡租過來的

其他幾個房東都很好溝通,唯獨一個30多歲自認為自己是本地龍頭蛇的“橫人”,每次溝通都是出口不遜,第一年合同期滿,我們口頭上約定,再續費,但是沒有說還要繼續租多久

於是按照每月的租金,我這邊轉了5400過去(支付寶)

今年4月我要到成都市中心(今日頭條創作空間)辦公,無奈只好退房

人生第一次起訴別人,得饒人處且饒人


也提前有溝通

然後我順利搬出(他不同意,我不可能搬東西出小區的)

搬出當天,給他打電話,他就各種沒時間

然後讓他老婆來拿的鑰匙

接下來,我就持續打電話讓他微信轉我費用(押金+未住滿的費用)

持續了1個月左右,一直以忙碌為藉口

以為這樣我就找不到他了,此事就一了百了

說實話,今年五六月份的時候,我剛做公開課裂變,每天忙得像狗

總共也才五千多元,我也想算了

一個週末,一位做律師的同學到我家吃飯,我和他說了此事

他給我的建議就是起訴他

原因有幾點:

1

我創業,無論是現在還是未來,一定會遇到別人起訴我,或者我起訴別人,這次可以用來走流程,熟悉法律法規

2

遇到不講道理的人,沒必要心軟

3

他可以全程幫我寫訴訟書

就這樣

我也覺得很有道理

隨即寫了訴訟書

一同遞交到他所在的本地法庭

不得不說,做事真的很拖拉

我幾乎是一個月到電話去問問,進度如何了?

來來回回應該跑了6次

終於通知我去開庭(11月19號)

結果:我退了一步

我解除訴訟

其實昨早我和我的私人律師顧問到法院之後,他沒到

然後法官的建議就是單方面強判

但是隻能判1600的押金

剩餘的4000多(未住滿的費用)證據不足,無法實行強判

我有轉賬截圖,為何會證據不足呢?

1、支付寶截圖上,只能看到姓名的後面兩個字,無法證明是他

2、他沒有給我開具收條

3、無法證明那筆轉賬就是房屋租賃合同

這就是法官當時給我的答案,我瞬間也覺得很懵逼

但是聽法官說得也很有道理

我也就同意了

那就單方面強制執行

單方面強制執行:

他不到場,那就強制判他退換押金1600,因為這個是有收條的,證據充足,法院會再次通知他給我費用,如果不給,就直接遞交到區法院,然後會凍結他名下的財產,進入黑名單,涉及徵信問題,無法乘坐動車、飛機等

正當我在簽字的時候,他突然來了

我不想面對他

因為我覺得如此蠻不講理的人,和他說不清

我們就在兩間不同的房間裡面,法官就來回協調

此人脾氣大,嗓門也大,就是屬於那種不講理的人

法官也看出他的逍遙跋扈,蠻不講理

他居然提成了十幾點我的不足:

1、我自己走的

2、我弄壞了他的東西

3、我一直沒退房,他到現在都還不知道我居然搬走了

4、法院給他發律師函,影響了他在當地的名聲

等等

我聽到後,真的是覺得哈哈大笑

真的是第一次遇到如此蠻不講理的人

按照他的意思,我現在應該給他把房屋裝修好,同時補上這幾個月的房租租金

法官繼續協調,我方沒有的證據如下:

01

我雖然是4月6號搬走的,但是我沒有白紙黑字的東西來證明我是那天搬走的

02

我搬走了,也沒有證據證明他老婆來驗證了房子,並且確定東西沒有任何損壞

03

就是剛剛我說到的房租無法證明是房租

接下來怎麼辦呢?

我如果要繼續起訴,那就需要證明,以上3點

因為現在遇到了他,他可以各種說,什麼都不知道,什麼都是我的不對

我就顯得被動

我就需要走訪尋找各種證據

1、聯繫支付寶,證明那個轉賬截圖是他的本人實名(這個難)

2、聯繫物業,確定我走了之後的一週後,他就已經把房子租出去了(這個需要證人來證明,或者找到繼我之後租房的人)

3、證明我沒有弄壞他的東西(牆、瓷磚地板之類的)

或許覺得不可思議

但這就是問題所在

我們普通的租房,搬走的時候,怎麼也不會想到要讓他寫一個條子,證明已退房已驗收

平時轉賬都是微信支付寶,都不會要求寫收條的

法官就在中間協調

發現真的很難進展下去

當時法官給我的建議就是:

1

開庭,先把1600判了,我就拿回押金

2

繼續起訴,但是花時間

3

算了,人生難免遇到這樣的人,用這些時間去上班,沒必要和這樣的人浪費時間

事情從一開始,我的目的就是熟悉流程,體驗一次

當時已經是中午12點

我一直在想法官給我的建議

如果繼續起訴,我需要耗費精力時間,最終拿到幾千塊錢,說實話,我的時間真的很寶貴,沒必要浪費在這裡

雖然繼續起訴,會對他造成一定的影響,但是我並不會得到什麼

如果現在就算了,也是可行的

因為流程已經走了一遍,我也明白了一些道理,把時間用來工作會更好

前前後後,我思考衡量了幾分鐘

我的私人律師顧問,也建議我算了,得饒人處且饒人

說到:這樣的人總有人會收拾他的

沒必要浪費時間

最終,我們當面協調

見面就開口破罵

我打內心就不怕他,畢竟在法院,難道他還會動手打我不成?

我也和他爭論了起來

表明:我會奉陪到底,一直告他

人生第一次起訴別人,得饒人處且饒人


是我的就是我的

不是我的,一分我都不要

並且我有充足的時間繼續提交到區法院

最終從他老婆的話語中,看出了他們的弱點:怕了

也願意花錢買教訓,也是第一次被人起訴

他們在本地做生意,沒時間來回跑,也怕影響徵信

爭吵之後,恢復平靜

我內心得到了一種公平感

你怕了?

你不是號稱自己很牛逼,隨便我告嗎?

你不是說出門就找人打我的嗎?

當我看到他真正的說話語氣低落的時候

我想:算了

你不講理,我沒必要和你一起不講理,我比你年輕十多歲,大好的前程,美好的青春,沒必要浪費在你身上,和你耗

然後我簽字,撤銷訴訟

此事算結束了

如果從金錢和時間精力上來衡量

我是非常不划算的

但是從經歷、收貨上來衡量,我很滿意

收穫如下:1

熟悉了起訴流程(必須知道對方的身份信息,或者有身份證真反面,需要有書面的紙質材料,並且需要到被起訴人戶籍所在地去起訴他)

2

證據一定要充足

很多事情,並不是靠我覺得來判斷的,更多的還是要看白紙黑字

3

熟悉了法院的流程,從遞交訴訟書到繳費到開庭

4

創業路上,難免遇到維權和被維權,沒必要擔驚受怕的,該到場就到場,該證明就提交資料證明,只要不是殺人放火的大事,其實真的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玄乎”

最後,我想說的是:做好自己,不要觸碰某些底線,好好活著,比什麼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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