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中的被拆迁人何去何从?


棚户区改造中的被拆迁人何去何从?

近些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国家日益富强,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更好的实施城市规划,我国政府开始实施了大范围的“棚户区改造”,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

“棚户区改造”本是政府为了改善民众居住条件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棚户区改造”违背了国家和政府的初衷,出现了很多乱象。

在此情形下,被拆迁人又该何去何从?

棚户区改造中的被拆迁人何去何从?

一、棚户区改造虽不完全等同于征收,但应履行征收的法定程序。

棚户区改造项目并没有独立的立法,再加上其更多的是一项民生政策,因此,其更多的是根据中央以及地方的政策实施。

虽然,棚户区改造并不完全等同于征收,但在实施中,却会不可避免的出现征收等相关问题。棚户区改造项目一般是在国有土地上实施的,根据相关立法精神,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法定程序。

更有甚者,部分地区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对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

因土地征收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应当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中对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各级政府为了规避土地征收中严格的审批程序,常常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征收集体土地。

棚户区改造中的被拆迁人何去何从?

二、被拆迁人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应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在棚户区中要做好征地补偿的工作,各地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因此不论是以何名义对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都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批并对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进行合理补偿后才能实施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实践中,如果各级人民政府在没有进行土地转用审批的情况下,参照国有土地的补偿标准直接发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对被拆迁人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规避土地转用审批手续,直接以市、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公告和补偿方案进行征收活动,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对土地性质及其征收过程中的各个程序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如征收程序涉嫌违法,可通过复议、诉讼或其他合法途径为当事人争取合法补偿及其他合法权益。

棚户区改造中的被拆迁人何去何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