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颐养资讯上期】

要闻概览

1、养老服务业新一波红利将密集落地;

2、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

3、六部门:对提供社区养老等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养老服务业新一波红利将密集落地

我国养老服务业新一波密集红利将至。继4月国务院推进养老服务业纲领性文件出炉后,从中央部门到地方都在加快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其中,省级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投资指南将于6月底前出齐。此外,有关部门还在密集展开新一轮调研及养老服务推进会,谋划养老服务重大举措以及一批重点项目储备,大力度税费优惠等政策将加快落地。

业内指出,伴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加快成型,不少国企积极进入,其他社会资本也在优化布局。

作为民生补短板的重要一环,养老服务业受到高度重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室主任张冰子表示,从当前政策取向看,一是着力降低社会资本进入成本,包括降低准入门槛、实施税收优惠、放宽贷款条件等;二是鼓励社会资本拓展投入模式,如通过开展城企合作发展普惠式养老;三是更加强化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相关设施供给保障。

“更加注重医养结合,主要养老服务规划中均提出提高护理床位比例;更加注重发展普惠养老,让老年人能够获得买得到、买得起、买得好的养老服务;更加注重支持社区嵌入式机构,使老年人就近获得高质量养老服务。”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关博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相关要求,6月底前各省要公布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目前各地正紧锣密鼓推进。如,广东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江苏将研究梳理养老服务标准需求清单,制定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此外,上海印发《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制定26项具体任务。山西出台了《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行动计划(2019-2021)》。

投资项目方面,6月12日,贵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启动,1650个标准化的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和640个标准化的城乡养老机构将得到提质改造。福建确定了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重大项目173个,计划年内投资112亿元。河北要求各市要完成社区和居家养老工程确定的改造提升任务,及早谋划2020年改造提升计划。

更多政策红利还在路上。据了解,有关部门及地方正开展新一轮调研,加快启动大城市养老服务以及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一批养老服务项目储备谋划。民政部将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评价标准和体系,并于下半年启动全国养老机构等级评价工作。

全国和地方层面的养老服务推进会也在密集召开,谋划养老服务重大举措。北京计划出台并实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实施办法等,组织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上海将更大力度向市场开放,建设开放、交融的养老服务市场。长三角养老服务区域合作也在加快推进。上海、江苏、浙江、安徽6月12日签署“合作备忘录”,促进长三角地区养老资源共享,统筹规划区域养老产业布局。

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

自然资源部近日起草了《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今天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6日。

《意见稿》提出,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应当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明确拟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宗地位置、面积、用途和供应方式等。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予以安排。

关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意见稿》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管照护、医疗卫生等服务、不可分割销售的房屋和场地设施占用的土地,包括养老院、养护院、敬老院、托老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

《意见稿》要求,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应当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等规划设计标准和规范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意见稿》还明确,公办、民办、境外资本投资建设非营利性养老服务项目,均可以依法申请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

六部门:对提供社区养老等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据财政部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民政部、商务部、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对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取得的收入规定了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告》指出,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另外,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公告》称,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为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家政服务是指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医疗机构为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提供的照护服务,以及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的保洁、烹饪等服务。

此外,《公告》还称,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比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一)项规定,免征增值税。包括,与家政服务员、接受家政服务的客户就提供家政服务行为签订三方协议。向家政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并对家政服务员进行培训管理。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