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解析:房产证上加名字,也不再决定房子分配?吵也没用

这些年为了在房产证上加多一个名字,很多家庭闹得不可开交,为此分手的也一大堆,甚至还出现了骗房,骗婚现象。那么婚前全款买房和贷款买房有什么区别,婚前加名字和婚后加名字又有什么区别,父母买房可不可以算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法的新规下,今天就来跟大家说一说!

首先,关于分配房子时,我们得先搞清楚,到底房子是在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这决定了房子未来的分配情况。

婚前购买

假设婚前男方买了一套房,那么男方就算和女方结婚的话,离婚后,女方照样分不到男方的房子。除非男方是贷款购买,婚后女方有帮忙还贷的话,那么女方是有权利分按揭这部分的钱。(不过要保留好还款证明,银行流水,否则会被认定为男方的婚前财产)。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那么如果婚前男方买的话,婚后去把房产证打上女方名字的话,那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就是离婚也能分?按照新规来说,是可以的,只要在婚后有把你的名字加上结婚证的话,就算是双方共同财产。

不过,要是男方父母在婚前出钱全款购买的话,那么不管婚前婚后都属于男方个人财产。除非男方父母有特别指定说要给女方,否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新规解析:房产证上加名字,也不再决定房子分配?吵也没用

婚后购买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话,不用多想,基本都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存在离婚后分不到的情况。但如果是一方父母出钱,从常理上来说,父母的赠与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子女间婚姻关系的缔结,不能只凭产权登记信息来判断权属,要回归父母出资购房的真实意图。因此在现实中认为,虽然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方明确表示向己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总而言之,在婚姻法下,房产分割不像过去,界限比较模糊。以往的骗婚方式已经行不通了,不要有投机取巧的行为了,还是寻找一份稳当的爱情,双方好好经营吧。

提示一点,有些情侣如果会把自己的父母名字也加进来,但当父母老去后,父母的这份会作为遗产继承,如果再转卖的话,还会交一大笔遗产税费,这点要注意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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