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時代汽車融資租賃:破壞市場規則,製造行業陷阱的"攪局者"


據《民生週刊》記者注意,汽車融資租賃風控體系建設是機構,乃至整個市場發展的關鍵一環。目前,在汽車融資租賃業務開展的過程中,也出現了合同詐騙、利用平臺“設陷阱”等問題。法律專家提醒廣大消費者,尤其是民間投資者,一定要擦亮眼睛,警惕汽車融資租賃“攪局者”。社會各界應共同努力,為汽車融資租賃健康發展保駕護航,清除“攪局者”,使其成為貨真價實的“救市良方”。

  利用平臺“設陷阱”?

  儘管汽車融資租賃業態被行業普遍看好,對於用車及購車群體也有吸引力,不過也有業內人士指出,萬事萬物沒有絕對的美,市場上已有個別公司舉著汽車融資租賃的大旗,做著“設計陷阱”的買賣。

  據媒體報道,2016年5月,河南各地許多以工薪階層為主體的民間投資者到某汽車融資租賃公司維權。維權者向媒體反映,稱他們此前與該公司簽訂了《汽車投資託管理財合同書》,根據合同,他們將數十萬元的存款託管給這家公司,讓其購車用來出租。

  媒體援引維權者代表的話稱,該公司對他們承諾,託管以後投資人每月可領取投資收益金1972元,並且連續領取36個月,合同到期後,公司會以全款回購投資人的車輛,對於投資者而言等於淨賺一輛新車。

  高回報率讓投資者們趨之若鶩,甚至有些人一投資就是10多輛。然而沒過多久,投資者就發現收不到被承諾的收益金,實地踏訪才發現,這家公司似乎也早已人去樓空,只能見到被僱來看管場地的一兩個人。後經有關部門調查,投資者購買的車輛則是被抵押借款了,追回難度特別大。

  自去年十月以來,《民生週刊》已接到多個投訴電話,反映市場有一些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利用融資租賃概念,四處引誘民間投資者或是投資,或是理財,並許諾高額回報。有些投資人感覺其中有詐,想索回本金,卻發現比登天還難。這當中,就涉及陝西全通實業集團旗下的中融時代融資租賃(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融時代”)。記者遂對其開展暗訪調查。

  據“天眼查”提供的信息顯示:“中融時代”成立於2017年4月1日,法定代表人為許志,經營範圍為:融資租賃業務;租賃業務;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資產;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租賃交易諮詢和擔保;兼營與主營業務相關的商業保理業務(非銀行融資類);汽車租賃(不包括帶操作人員的汽車出租)。

  信息同時顯示,“中融時代”在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古、陝西、山東、山西、廣西、福建設有多家分公司。

  2019年11月5日,記者按照註冊地信息,暗訪了設在遼寧省遼陽市凱旋門廣場3號樓12層的“中融時代”遼陽分公司。

  這裡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發展新能源汽車是當前國家極力推動產業,而陝西全通實業集團就是一家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實體。作為集團下屬企業,“中融時代”負責面向社會融集資金,為集團發展新能源汽車項目提供支持。

  工作人員稱,現在市場上的確有不少汽車融資租賃公司,但基本上是以燃油私家車為主營業務。“中融時代”則不同,做得是以新能源為動力的物流貨車,因而前景很樂觀,“把錢都在這裡比投在其他地方都強,絕對保本。”

  按照工作人員的說法,除了把融來的資金投入到新能源汽車生產線上,“中融時代”還有一種運作模式是,投資人投入一筆不少於5萬元的資金,與該公司簽訂委託租賃協議,而後該公司用投資人的投資款購買指定車型。這一過程中,公司雖只是租賃的運營方,但車輛行駛本必須寫公司名字。

  車輛購入後,該公司一方面負責對接租賃資源,把車輛租出去以獲得租金收益;另一方面根據投資人投資額度,進行車輛匹配。匹配完成後,該公司會按投資比例從租金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返給投資者。

  “比如一臺新能源貨車公司是40萬買的,如果只你投了10萬,就要和其他投資人共同擁有這臺車;如果你一下投50萬,就能自己擁有這臺車;如果你投了100萬,你自己至少有兩臺……”工作人員解釋說,“我們公司好就好在,無論找沒找到租賃資源,都不影響投資人的投資收益。如果你投了50萬,每個月至少能給你返4000塊的租金。”

  在接下來的暗訪中,記者還與“中融時代”西安分公司方面進行了接觸,其工作人員的說法與遼陽分公司工作人員的說法基本一致。唯有不同的是,為了證明投資“中融時代”所獲收益是可觀的,該公司一李姓負責任還向記者提供了一份《委託租賃產品收益表》。

  “委託租賃雖是金融租賃的一種形式,但根據我國現行的監管法規規定,委託租賃中的委託人必須是法人,不能是自然人。不僅如此,租賃機構不能擁有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只可以按照委託人的要求代為辦理租賃。收取的費用只能是雙方商定的委託租賃費。”北京市潤來律師事務所主任郭彥來強調說。

  為新業態健康發展護航

  早在2017年商務部辦公廳就開展了融資租賃業風險排查工作的通知,重點排查對象和內容為企業基本信息,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業務開展情況,融資來源及方式、業務合規性、租金收取情況及逾期率等。特別是以自然人為承租人或業務合作對象,且近期發生過多次業務糾紛的企業(例如面向個人開展汽車融資租賃業務)。排查工作還指出,源頭治理,長效監管 堅持風險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加強與金融、稅務、公安、工商等部門間的溝通協調機制。

  業內人士指出,汽車融資租賃在我國的市場滲透率並不高,2017年僅為5%,而歐美一些國家卻達到了40%以上,因此有些企業就利用其“新鮮”性,包裝自己以往的“藥葫蘆”,裡面究竟賣的什麼藥,打開便之。

  多位網友呼籲各界應共同努力,為汽車融資租賃健康發展保駕護航,清除“攪局者”,謹慎上當受騙。警惕汽車租賃產品收益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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