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高祖劉邦“小集團”的祕密

《鴻門宴背後:一頓飯吃下半個楚國》

三解詳細解析了在沛縣跟隨劉邦的“絕對核心”團隊,人數最多,超過20人,而在《王陵:“陽謀”催生的開國功臣》中,則介紹了“豐邑”出身的功臣列侯,雖然絕對數不少,達10人以上,卻距離劉邦“物理距離”和“心理距離”較遠,有可能長期為王陵的部下。

漢高祖劉邦“小集團”的秘密

也就是說,劉邦集團的“核心力量”,即掌握3000子弟兵的沛縣、豐邑“元從”,就有30多人,但卻並不能視作一個“山頭”,而是“大山頭”之中有“小山頭”,只不過,沛縣從起的“楚人”有20個左右,具備對豐邑“小山頭”或稱王陵“小山頭”的絕對優勢。

這也是劉“主”王“客”的關鍵。

這也奠定了劉邦集團的“基礎結構”,即以《墨子·號令》中“縣守兵”為單位的“二元體制”並行:

(1)主—客;

(2)吏—卒。

主客關係,是劉邦以“縣公”身份為“主家”,而從屬“名士”和“勢力”以“客”的身份加入該團體,“客”的身份又有不同,有“名士”和“勢力”、“客卒”三種:

(1)名士,如蕭何、周苛、周昌、酈食其、張蒼等文吏;

(2)勢力,如王陵、張良,也以“廄將”為名,從屬並有獨立性;

(3)客卒,沒有“客”之名,卻從屬於“客”的“卒”。

吏卒關係,是劉邦以“縣公”身份為“城守”,所統屬的“家吏”和“吏卒”:

(1)家吏,如曹參、樊噲等以中涓、舍人職位從起的部下;

(2)吏卒,如隊率、卒等職位從起的部下。

豐沛出身的列侯,“家吏”身份者最多,“客”次之,“吏卒”最少,恰恰說明了劉邦集團的“治理結構”是以“家吏”擔當秦軍中“士”的角色,藉以衝突決蕩,所以“功”多;而“客”則隨行作戰,某些特殊情境擔任“特將”率領別動隊,如張良就因為體弱多病“未嘗特將”;“吏卒”則是“屯軍”中“屯卒”的角色,跟隨精銳突擊的普通士兵,正符合秦軍的身份分級體系。

漢高祖劉邦“小集團”的秘密

此後,直至劉邦入漢中稱王,劉邦集團經歷了幾個階段(紅字為有記載列侯“從起地”)

第一階段:獨立勢力,自起兵至豐邑叛魏,進攻未果;(二三千人)

地點為:沛、豐、方與、胡陵

官職為:客、中涓、舍人、職志、隊率、卒(另有一悼武王郎中馮無擇,或為劉邦稱王后呂澤“將兵先入碭”時從起於“豐”,或為先歸“豐邑”者)

第二階段:景駒部下,自投奔秦嘉至攻克碭,再攻豐;(得五六千人,合至九千人)

地點為:蕭、留、碭、下邑;

官職為:客、中涓、舍人、門尉、執盾隊史、執盾、卒、廄將、戶將、越將、慎將。

第三階段:項梁部下,自投奔項梁至項梁在定陶被殺;(益卒五千、五大夫將十人)

地點為:、蘭、虞、濟陽、戶牖、雍丘、轅戚、東緡、慄、齧桑東阿、濮陽、蘄城、都關、定陶、宛朐、臨濟、壽張、卷、開封、狐父、祁善置、亢父、柘

官職為:客、中涓、舍人、特將、連敖、戶衛、越將、越連敖、卒,(睢陽令,蔡兼以睢陽令從起阿)。

漢高祖劉邦“小集團”的秘密

第四階段:懷王部下,以武安侯、碭郡長北上略魏地(並剛武侯軍四千餘人);

地點為:陽城、槓裡、成武、慄、昌邑高陽陳留、開封、白馬、曲遇、陽武、轘轅、緱氏、屍北、亳南、橫陽、安陽、、長社、宛陵、潁陽、陽翟、

官職為:客、舍人、將軍、駢憐、卒、軍匠、(周勃為襄賁令、夏侯嬰為滕令、曹參為戚公、另有楚封諸侯:王陵為襄侯、戚鰓為高武侯、陳武為剛武侯)。

第五階段:懷王部下,以武安侯、碭郡長西進至武關(以二萬人攻嶢關,詐作五萬人);

地點為:犨、宛、丹水、胡陽、析、酈、武關、穰、旬關;

官職為:無。

第六階段:懷王部下,領軍降秦王子嬰,大軍“至霸上”。(十萬人,號稱二十萬)

地點為:嶢關、藍田、芷陽、霸上;

官職為:無。

經過初步整理材料可知,第一階段至第四階段,是劉邦集團逐步吸納“新鮮血液”進入的時期,而第五、第六階段,雖然劉邦所部獲得了極大地擴張,“將吏”卻並沒有同期增加,能夠在日後受封列侯的一個都沒有,而在“功臣表”仍存在一些“漢元年”之後從起的“將吏”,也就說明這不單純是資歷問題,而是在以“將”為單位的劉邦集團中,這兩個階段中略取的郡縣在組織中的參與度較低。

漢高祖劉邦“小集團”的秘密

反過來細究各個階段中的“將”的擴張,實際上與幾次大變化有關:

(1)沛縣起兵,豐邑駐守,有三千人左右;

(2)攻克碭地,收兵六千,合九千人左右;

(3)薛縣歸項,增兵五千,合一萬四千人;

(4)略定魏地,收羅各部,剛武侯四千人,酈商四千人,合二萬二千人,另有陳狶部、彭越部、皇訢部、武滿部從行(或即為“梁鄒孝侯武儒”,不確定)不知其數;

之後兵力雖有極大擴張,“將”的規模卻是相對穩定的,主體就是上文中提到的:

沛、豐、碭、薛。

從組織架構上,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劉邦集團的編制方式一直到稱“漢王”前基本沒有改變,儘管劉邦的身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第一階段至第三階段,劉邦的身份一直只是“沛公”,也就是“縣公”,屬於楚政權下屬的一個“將軍”;第四階段至第六階段,劉邦的身份升遷至武安侯、碭郡長,後者可任命碭郡內的“縣令”、“縣公”,也可統領轄區內的“楚國”列侯。

這種變化,並沒有觸動劉邦集團的組織形態,仍是以“主客關係”為主,“吏卒關係”為輔。

漢高祖劉邦“小集團”的秘密

中涓、舍人的“家吏”角色,延伸到《墨子·號令》中已有出現的“城守”職稱“門尉、執盾”,只是在第三個階段,於薛縣接收項梁派出的十位“五大夫將”和五千士卒之後,才開始出現新的職名“連敖”,而這個領兵規模,恰恰印證了三解在《漢初軍功階層的真相:為什麼韓信必須死?》中考證過的,所謂“將”實為“五百主”同級的結論,而“連敖”應為“將”之下主管“客卒”的“隊率”級別的“楚制”軍職,

至於“廄將”、“特將”,則一為“客將”,一為“別將”,“特將”含義前人考證甚多,不多贅述,而廄將的概念,下文將會詳解,不過他們不同於“越將”、“慎將”、“戶將”的性質卻是確定的,“越”、“慎”為以地域、民族稱謂冠名部隊,如“樓煩將”即為善射之樓煩統領,而“戶將”則與“戶衛”相輔相成,即主守門戶的護衛,《漢書·百官公卿表》中漢代郎官即有此職名。

由此可見,劉邦集團在入漢中前,從未變更過其以“家吏”為直屬隊,以“將吏”統領不超過500人規模的士卒為羽翼的軍事形態,簡單地說,從未改變過以劉邦本人為核心的“個人關係”的聚合方式。

而這個組織形態,恰恰與劉邦集團特殊情況相匹配,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他不是“王”,甚至不是“侯”,對於腳下的任何一塊土地都沒有“天然”的權利,更對任何一個下屬都不具備“絕對”的權威,楚人有楚王,魏人有魏王,直到他滅亡了秦朝,以漢社稷替代了秦社稷,才算成了“秦地”的漢王。

在這之前,他什麼都不是,他只是劉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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