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通告


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通告


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復

生產生活秩序的通告

按照省、市決策部署,經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現就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復生產生活秩序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實施精準防控管理。按照疫情防控Ⅲ級響應要求,繼續保持現有指揮體系不變、防控職責不變、精準防控不變,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突出依法防控、科學防控、精準防控、有效防控。

二、境外來輝、返輝人員管理。對境外來輝、返輝人員,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對不符合集中隔離人員,經批准後,可實施居家隔離14天。

三、省外來輝、返輝人員管理。來自湖北省和其他高風險地區人員,自到達輝南之日起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對不符合集中隔離人員,經批准後,可實施居家隔離14天,隔離期間按進、中、出進行三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來自中風險地區人員,自到達輝南之日起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解除隔離前進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來自低風險地區的人員不用隔離,體溫檢測正常可出行,可通過申領個人健康碼(吉祥碼)滿足復工需要。

四、境外來輝、返輝人員集中隔離期間及確診後相關費用分擔機制。集中隔離期間的食宿費用由本人自理(收費標準待發改部門確定後發佈實施)。確診後的醫療費用,按照省有關規定執行。集中隔離期間的人員轉運、核酸檢測、肺部CT檢查等費用由屬地政府承擔。來輝、返輝人員若有虛報信息,隱瞞病情者,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納入徵信系統,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來輝、返輝人員的家人或親友知情不報者,也將追究相關責任。

五、繼續加強小區、村(屯)疫情防控。

繼續保留火車站、客運站等測溫點,在城鎮持續做好部門包保、社區網格化管理工作,在農村持續做好“十戶聯保+網格化”的管理工作,篩查境外、省外來輝、返輝人員,管控“四類人員”和居家隔離人員。

六、推廣實施精準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面推廣“人人有碼 碼上行動”健康信息碼管理,廣大居民在公共場所要主動出示“吉祥碼”等健康碼,配合工作人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全面恢復各行業生產經營活動。全縣一、二、三產業企業、個體工商戶、各類法人、組織恢復正常生產和經營活動。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繼續做好本行業、本領域疫情防控措施的指導、督促、檢查。

八、鼓勵開展各類促銷活動。鼓勵重點商圈、各類商貿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採取主題推介、滿減優惠、限時折扣等方式開展系列促銷活動,依託新媒體平臺推動線上線下促銷相結合,多措並舉釋放消費潛力。

九、鼓勵商戶延長營業時間。

各類商城、商業街、購物中心、商業綜合體要恢復正常營業時間,鼓勵餐飲、文化、娛樂等經營性消費場所儘快恢復營業並適當延長經營時間。

十、倡導機關幹部帶頭消費。各級領導幹部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要帶頭購物消費,引導和帶動群眾恢復消費信心,幫助商貿、餐飲企業提振發展信心。

本通告自2020年3月21日00:00起施行。

特此通告。


輝南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21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