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調劑錄取通知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的要求,結合西南石油大學具體情況,現將西南石油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調劑錄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統籌、指導和協調等工作。為全力保障複試調劑錄取工作的安全、公平、科學,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8個工作組(辦公室),分別是招生辦公室、安全保密工作組、紀檢監察工作組、學生違紀處理工作組、考生心理測試工作組、疫情防控工作組、網絡信息工作組。


2.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組織下,開展碩士研究生的複試調劑錄取工作。


二、複試資格審查


考生複試資格的審查工作必須在複試前由學院資格審查小組完成。複試前,各學院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

下載考生學歷(學籍)認證數據,並按招生章程要求審核考生的報考條件。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統考(含聯考、單獨考試)考生


①身份證複印件。

②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複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

③初試准考證(考生可憑網報時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統考網報平臺下載《准考證》)。

④《西南石油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⑤對學歷學籍審核結論有疑問的考生需提供學歷(學籍)認證證明。


2.“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還需提供:


①入伍批准書複印件。

②退出現役證複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學院還可要求考生提供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對考生進行全面考查。


三、複試基本資格


1.西南石油大學複試分數線按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區線執行,各學院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各招生專業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學院可根據生源情況自行確定複試比例。

各學院要確定學術型、專業型學位參加複試的考生名單。


經審定,西南石油大學各專業複試分數線公佈如下:


2.複試加分按教育部政策執行。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3.破格複試按照教育部管理規定執行。僅接收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往屆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且初試公共科目中的一門單科成績略低於“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5分以內(含5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申請。


破格複試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複試。

破格複試考生不得調劑。


四、複試方式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根據學校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西南石油大學複試方式為網絡遠程複試。具體工作方案見後期通知。


五、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西南石油大學招生章程和專業目錄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考生“調出專業”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該“調出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各學科專業不能跨門類調劑,即調出專業、調入專業代碼前2位相同(但07理學和08工學可以互調),且須達到調入專業的我校複試分數線,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但以下專業還需滿足:


①035102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可接收報考0301法學學術型專業且符合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條件的考生調劑。

②050211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僅接收報考0502外國語言文學專業考生。055101英語筆譯僅接收報考0551翻譯專業及0502外國語言文學專業考生。

③第一志願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要調劑到其它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我校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複試分數線。第一志願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我校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複試分數線。

④第一志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的考生可以互調,但不能調入其它專業,並且須滿足調入專業的報考要求;其他專業的考生不能調入以上7個專業。

⑤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其他考試方式的考生也不得調入。

⑥第一志願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⑦應用統計專業僅接收第一志願為應用統計的考生調入。


4.調出專業與調入專業的“統考科目”基本相同。這裡的統考科目基本相同指外語(與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初試可選科目一致)、政治、數學,其中“理學自命題數學”(科目代碼601—609)等同於統考數學。


調劑按“統考數學一的專業可調入統考數學二或統考數學三的專業,統考數學二的專業可調入統考數學三的專業”、“統考英語一的專業可調入統考英語二的專業”的原則進行。


理學(初試含統考數學或“理學自命題數學”(科目代碼601—609))可調入工學的相同或相近專業。


六、調劑流程


所有調劑考生(含校內調劑)都必須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上的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申請。最終擬錄取新生的擬錄取專業和研究方向以調劑服務系統數據為準。


各招生專業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於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願的時間先後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考生調劑志願鎖定時間由各學院自主設定,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後,如學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願。


各學院應根據本學院實際複試調劑錄取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準確發佈餘額信息及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初試成績等基本要求。


學校調劑複試錄取時間按教育部要求執行,如在期間完成了招生計劃,將適時提前關閉調劑系統。


七、錄取


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100×初試成績權重70%+複試成績×複試成績權重30%。


複試成績中,筆試、面試、外國語測試和思想政治理論測試方式及各部分所佔權重由各學院自行確定,並在複試調劑錄取實施細則中公佈。


學院依據招生計劃、複試調劑錄取實施細則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體檢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

3.同等學力加試課程(總分100分)任意一科低於60分者。

4.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的(包括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填寫錯誤引起的)。

5.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學歷有疑問,要求進行學歷認證,但在複試時還沒有提交學歷認證報告者)。

6.複試成績(總分100分)低於60分者。


八、招生計劃


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學院招生計劃。學院內全日制學術學位計劃可以單向調整為全日制專業學位計劃,不得反向調整;全日制計劃和非全日制計劃不得調整使用。


各類專項計劃考生(單獨考試、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等)招生計劃單列,不參與統考考生排序,在其專項計劃範圍內擇優錄取。


按照教育部《2020年研究生招生計劃編制說明》和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共同印發《關於“雙一流”建設高校促進學科融合 加快人工智能領域研究生培養的若干意見》,我校加大了對重點支持學科(專業學位類別)、領域的計劃支持,設立專項計劃支持機電工程學院、化學化工學院、新能源與材料學院、計算機科學學院、電氣信息學院、理學院的相關專業跨學科交叉培養人工智能領域研究生,支持上述學院與學校高峰高原學科、優勢學科平臺、特色團隊及學校十大研究院跨學科交叉聯合培養研究生,詳見學院複試調劑錄取細則。


九、其他事項


1.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制訂複試調劑錄取實施細則,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備案後公佈實施。


2.西南石油大學複試時間初步安排在5月中旬至6月底,具體以各學院通知為準。


3.對於不予錄取的考生,學院要及時通知考生本人。複試成績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閱或對外公佈。


4.對於複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全面審查其政治情況


5.擬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學院同意後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學院當年的招生計劃。學院須在上報擬錄取名單時確定擬保留入學資格新生名單。


6.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原則上非全日制專業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7.考生在擬錄取公示期內按學院要求提交醫院體檢證明。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8.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擬錄取名單後,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查,審查合格發放錄取通知書。


9.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要求,我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複試。入學後3個月內,學校按照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10.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和複試)是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之一。“根據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等情形,均應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之一的“情節嚴重”,將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請考生切實增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不參與涉考違法犯罪活動,誠信參加複試調劑


11.複試費:普通考生120元/人,同等學力200元/人。採取網上繳納方式,具體要求由學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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