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一臺蘋果手機,索債3.6萬元,這個“套路貸”惡勢力團伙栽了

你租了這個手機,不需要提供抵押,只要按約定付租金一段時間之 後,這部手機就是你的了……近日,市中院對一起套路貸惡勢力團伙案進行二審裁定。惡勢 力犯罪團伙首要分子劉某、楊某分別獲有期徒刑2年2個月、2年1個月,並處罰金;其餘8名團 夥成員分別獲有期徒刑1年8個月至拘役5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層層套路“套牢”受害學生

2018年1月,劉某、楊某 等人合夥出資,註冊成立湖 南融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並搭建“易租網”線上平臺, 對外統稱“易租網”公司。 該團伙平時表面上從事手 機和電腦的租賃業務,私底 下幹著違法的勾當,他們專 門對在校學生下手,用“套路貸”模式訂立租賃合同, 一步一步將受害學生“套牢”。

出借一臺蘋果手機,索債3.6萬元,這個“套路貸”惡勢力團伙栽了

據瞭解,該團伙曾在湖南省多家高校內有所謂的“手機租賃中介工作室”(以下 簡稱工作室),專門負責誘導在校學生租賃他們的手機,並有專人負責開拓市場 以及軟暴力催債團隊。

於是,有一些受害學生 經不住誘惑,便租賃該團伙 的手機,該手機的價值遠高於市價。租賃合同中約定, 每日 12 點之前必須交租。 如果遺失了該手機,承租者 將按照合同中手機價格的 1.15 倍賠償,且承擔高額的違約金。

一旦受害學生與工作 室簽訂租賃合同,該團伙的 催債團隊便會每天催收租 金。與此同時,工作室則會 暗中派人出高價誘導受害 學生賣掉手機套現。在工 作室和催債團隊兩相合力之下,很多受害學生開始被 “套牢”。

當受害學生違約後,催債團隊便會對受害學生進 行電話滋擾、到學校、學生家中、家長工作單位上門催 收,甚至以非法拘禁等手段脅迫受害學生支付高額違約金。

租賃一部蘋果手機,竟欠下3.6萬元債務

2018 年 9 月 23 日,我市某職業學院學 生董強(化名)在該團伙處租賃了一部蘋果手機,後來董強不慎將這部手機遺失了。

出借一臺蘋果手機,索債3.6萬元,這個“套路貸”惡勢力團伙栽了

同年11月20日,該團伙催收人員發現董強丟失了手機,便找董強催債,要求董強 按照租賃合同賠償手機、違約金及回訪費 共計1.2萬元。董強無力償還,催收人員便 以告知其家人、發律師函起訴、報案至公安 機關等說辭向董強施壓,董強被迫答應貸款還債。於是,該團伙成員李某放貸1.2萬 元給董強,但要求董強償還1.3萬元。董強 拿到錢之後,全部用於償還先前“欠下”的 債務。

由於債務纏身,導致董強無力繳納學 費,只得找李某求助。李某再次貸款 6000 元給董強,但是要求董強寫下1.2萬元的欠 條,並扣押董強的學生證、身份證、銀行卡。之後,李某又多次通過各種理由、手段,將董強的債務累計到了3.6萬元。 當董強實在無力償還債務之後,李某通過電話聯繫了董強的父親催債,董強的父親迫於無奈,向李某支付了1.5萬元。

多名團伙成員上訴至市中院,均被駁回

荷塘區法院一審認為,劉某、楊某等 人,無視國家法律,為實施犯罪組成較為固 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分工明確,重要成員固定,有明顯的首要分子,以“軟暴力”的手段,有預謀、有固定模式針對學生多次實施 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造成惡劣的社會危害後果,構成惡勢力集團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判決後,該團伙多名成員提出上 訴,但均被市中院依法駁回,維持原判。

(株洲晚報記者 賀天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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