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曝光台


彬州交警 | 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曝光台

为确保我市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出行安全。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发生在本地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进行曝光警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远离交通违法,自觉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守法出行。

2020年4月11日,高某驾驶陕D9****号小轿车沿彬州市高速引线由西向东直行至职教中心路段,跨越双实黄线掉头时,与李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碰,致李某受伤,辆车受损。在此事故中,高某驾驶车辆在有禁止左转掉头标线的路段掉头是事故形成的全部原因,高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之规定,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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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交警提示:

1、驾驶机动车应当取得驾驶证,系好安全带,机动车应当牌证齐全。

2、驾驶机动车切勿超速、超员、超载行驶。

3、农村公路机动车与自行车、行人等混行,驾驶人通过平交路口或十字路口时,需提高警惕,仔细观察,减速慢行,谨慎行车确保安全。

4、从村路驶入公路时一定要减速观察,避让公路或者主干道路上的车辆,要提高警惕,谨慎驾驶。

5、骑乘摩托车请佩戴安全头盔。它是您生命安全的保护神。

6、 骑自行车横过马路应下车推行,确保安全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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