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三届山东省专利奖评审结果公示。其中,威海市3个项目入围,这是山东省专利奖设置以来,威海首次获得一等奖,也是首次3个项目同时获奖。
威海新北洋荣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发明专利“数字图像数据的获取方法及装置”获得一等奖;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明专利“胎肩和胎侧部位具有耐划伤功能的子午线轮胎制造方法”、荣成华东锻压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发明专利“机械压力机滚滑复合导轨装置”获得三等奖。
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规定山东省专利奖由省政府设立,每两年评选一次,重点奖励对技术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作出的贡献。
近年来,威海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优化服务管理、加强宣传培训、资金政策引导、强化维权援助,切实增强企业的创新意识和专利创造、运用、保护能力,着力培育高价值专利,不断提升专利产业化水平。
2015年度第一届山东省专利奖评选,威海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明专利“具有高气密性的轮胎气密层橡胶组合物”获三等奖。
2017年度第二届山东省专利奖评选,威海威高集团有限公司的发明专利“一种医用耐辐照聚丙烯合金材料”、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明专利“多鼓移动式巨型工程子午胎生产成型工艺”获二等奖。
截至目前,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三届获得山东省专利奖。
申报山东省专利奖,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或者个人须是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常住的专利权人;
2.申报专利为已获授权的有效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3.申报专利已经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山东省专利奖:
1.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的;
2.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未终结的;
3.已经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企业申报入围后的相应奖励
《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中规定,山东省专利奖省级奖金数额分别为特别奖50万元、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市级也有配套资金奖励。
《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中还规定,获奖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应将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业绩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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