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新時代的電視直銷?

疫情之中,越來越多網友喜歡通過觀看網絡直播的方式網購產品。近日,羅永浩直播帶貨火爆全網,他所推薦的25個產品中,小龍蝦銷量第一。但有陸續收到貨的一些網友發現,小龍蝦漲袋無法食用,隨即羅永浩在微博上回應,產品如有問題可聯絡客服人員。律師指出,羅永浩作為直播帶貨主播,在網上直播賣貨屬於銷售行為,如果產品有瑕疵,作為銷售主體,有義務賠償消費者損失。

新冠肺炎疫情這隻“黑天鵝”,對經濟社會帶來了重大影響,但對一些行業卻有著“白天鵝”的味道。譬如直播帶貨風生水起,然而就在這樣的背景下,名人直播帶貨的問題也已經出現了。正如現在羅永浩遇到的情況,貨帶了,賣出去了,但出現了質量問題。當然,這個問題一直都存在,但因為名人的光環效應,更加放大了問題。

這不禁讓人想起了明星代言。前幾年,很多明星因為代言而出現翻車,引起了消費者不滿,有的被消費者告上了法庭,有的連演藝事業都受到了波及。從這個意義上講,明星代言其實是一個風險活。

辛巴就是一個典型的帶貨主播,對於普通人而言,知道辛巴可能是在這次疫情中捐款1.5億,對於快手用戶而言,辛巴是平臺的第一帶貨主播,坐擁4000w粉絲,在雙十一淘寶帶貨中,辛巴名列第一,我們所熟知的李佳奇在此排名上只有第七名的排名。

總的來說,網絡直播帶貨有點像90年代下鄉賣貨的小販,通過當地農民消息渠道少的因素,靠自己的信息差來進行帶貨。在21世紀20年代的今天,仍然會有一些人被動接受信息,辛巴等帶貨主播就是這一類“信息時代的下鄉小販”

商業的本質不會因為媒介的不同而發生改變,互聯網經濟也是誠信經濟。無論是從保護新業態發展還是保護消費者權益,對網紅帶貨中出現的問題,不能聽之任之,而應在包容的同時加強監管。相較於線下門店,直播賣貨每月上新、甚至每週上新的即時性,大大提升了監管難度。但正因如此,監管部門需要更加暢通投訴渠道,對明確違法的行為做到“重拳出擊”、以儆效尤。

平臺更不能坐視不管。一方面相關賬號的流量價值真不真,平臺是最清楚的,要保護廣告客戶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另一方面,比起監管部門,平臺憑藉數據優勢更容易揭穿商業欺詐的面紗,理應更深度參與到互聯網發展共治中來。對於買粉刷單、假評論、賣假貨等行為,決不能睜隻眼閉隻眼。也只有這樣,平臺才能確保商業模式可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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