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這個車主拉個人賺 7 元,因非法運營車輛被扣罰款 5000 元

遼寧這個車主拉個人賺 7 元,因非法運營車輛被扣罰款 5000 元

14 日上午,瀋陽市交通行政執法部門在桃仙機場周邊區域對非法營運車輛進行專項打擊行動,查扣非法營運車輛 8 臺,並分別處以罰款 5000 元。其中一輛非法營運車輛為賺 7 元,卻最終被罰 5000 元。

4 月 14 日,車輛牌照遼 AK8U01 號小型客車駕駛員趙某某,從宏運路沈本大街拉乘 1 名乘客到白塔河地鐵口,收取車費 7 元,經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檢查,這輛車沒有取得道路運輸證,依據《遼寧省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趙某某的車輛被暫扣,並處以 5000 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同一天,車輛牌照遼 A03YU9 號小型客車駕駛員初某某,從 601 所拉乘 2 名乘客到桃仙機場,收取車費 100 元,該車輛同樣沒有道路運輸證,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按規定對當事人給予暫扣車輛並處以 5000 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疫情防控期間,瀋陽市交通執法部門通過延時執法、錯時執法、定點盯守等措施,在火車站、桃仙機場、客運站周邊持續開展非法營運專項執法行動,累計查處違規案件總計 424 件,其中非法營運案件 294 件,出租汽車違規案件 130 件。

市交通行政執法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正規運營的車輛有嚴格的通風、消毒和隔座等措施,乘客也需通過 " 掃碼 " 或實名制登記後乘車,若出現問題相關部門能夠及時追溯到相關人員,採取有效措施阻止疫情傳播。而非法營運的車輛不經嚴格的防控措施隨意載客,一旦遇到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乘客,車輛和司乘人員就有可能成為疫情傳播者,接觸人員追溯困難,後果將不堪設想。所以,建議市民在出行時務必選擇乘坐正規營運車輛。

來源:遼瀋晚報 · ZAKER 瀋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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