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婆离婚,知道她过的不好。应该要孩子抚养费么?

大海后面的孤独


你要知道,这笔钱不是给你的,这是抚养孩子的费用。你没有资格单方面剥夺一个母亲,为自己孩了支付抚养费的权力。但可以迂回的达成这件事的圆满解决,那就是可以以欠条的形式。让你前妻以欠条的方式,支付她该支付的那一份给予孩子的费用,包括生活费、学费、保险费……你作为监护人代为保管欠条,等孩子长大后,将欠条给孩子们,由他们自己决定,是否要回这笔钱。


鲁迅之风


这种情况下,我认为不应该再向她要孩子的抚养费。

无论你们是因为什么离婚的,毕竟夫妻一场,还有共同的孩子,所以不能太薄情寡义。

男人应当重情重义。

一日夫妻百日恩,共同生活的这些年,曾经的夫妻感情应当能够沉淀为了一种亲情。

虽然现在分手了,你们各奔东西,不再是夫妻了,但是这些年积攒的那份亲情还是在的,不会说轻易就能一刀两断。

作为男人,应当珍惜曾经的那份情感,不应当在她最困难时候再去雪上加霜,给她添堵。如果不能给予帮助,也不可以幸灾乐祸。

男人应当有所担当。

那点生活费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应当不算是一回事的,即便自己也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你是男人呢,你应当承担更重的责任。

你可以主动表示暂时不让她拿孩子的抚养费,等她走出了困境后,再继续履行离婚协议,不能让她看不起你。

最后,我认为不但不应当在你前妻困难的时候去索要生活费,还应当伸手援助。

这种援助,不是没有男人的骨气,也不是另有什么企图。

只是因为她毕竟是你孩子的生身之母呢,你们有着天然的联系。

将来等孩子长大了,当孩子知道这段往事时,孩子一定会更加敬重你。

所以,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若不愿伸手相助,也别落井下石,让对方难堪。

如此,才是真男人!


书生三三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在我国,父母抚养教育子女,以及子女索要抚养费,是不能随意免除的,因为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的义务,孩子的利益都应受到保护。

至于您说的知道前妻过得不好,经济状况较差,您如果个人愿意替她承担这部分费用,由您单方面出抚养费,只要能保证孩子的成长所需,可以不向您前妻索要抚养费,但也并不意味着她可以因此就免除了给付抚养费的义务。该不该给和要不要这是两个问题。

当然您如果在能保证孩子生活质量的情况下,不向经济状况较差的前妻索要抚养费,而由自己承担,您的孩子长大了知道您的这么无私的做法,应该会感激您,毕竟那是孩子的亲生母亲。

所以,索要,是法定的权利,不索要,是情分,何去何从,您自己决定。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和家人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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