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事件會有轉機嗎?

筱筱的太陽


孫楊被禁賽8年的事件,不太可能有轉機了。原因大概有三個方面:

第一,孫楊團隊方面的確行為存在瑕疵,法理性的確可以被罰

以下是來自各方專家的分析,由於大家也不太懂運動世界的法律,孫楊比較難翻案,從法律上主要問題有兩方面:1、暴力抗檢的罪名上還有各種行為判定的細則,暴力抗檢,不一定指的是打人之類的,但關鍵是毀壞了檢驗瓶其中一瓶的外包,這一點存在極大的瑕疵。2、另外,孫楊團隊查核對方資格的時候,即使對方有問題,例如證件不好不齊,那麼你可以採取向上報告,要求核實身份,或者重新派駐人員,暫時從規則上,運動員是沒有單方面取消檢查的權利,畢竟如果人人都說檢查官的證件不行之類,拒絕檢查,那麼就會亂套。沒有采取更加合符的方法去處理檢察人員的問題,孫楊團隊也沒有很好保留這次血檢的血樣,因此行為上瑕疵比較大,確實可以被罰,上訴只是被罰程度上的問題。

第二,對方採取了高開價的策略,再上訴減到4年意義不大

上面說了,要避免完全不受處罰不太可能,但是孫楊上訴了,法官也像大家那樣感覺也情有可原,是由於不太懂如何處理,導致的,但是最終上訴的結果也只是減少罰單。

對方一開始就採取最嚴格的處罰策略,8年,就想好你想繼續上訴,接下來,上訴之後,罰4年禁賽,4年禁賽,其實對於孫楊也是致命的,超過1年的禁賽,對於孫楊都是致命的,畢竟他是老將了,4年這麼漫長,生涯就要終結了。

對方罰單漫天要價,即使可以落地還錢,但8年減到0、上訴完全推翻處罰不太可能,減到2到4年,孫楊的生涯也足以要終結,再上訴只是為了名譽和一口氣而已。

相關機構實權和規則制定在美國手裡,不好惹的俄羅斯也只能忍,何況孫楊

反興奮劑機構,它主要靠罰款和相關運動會交付的檢查費用等養著,它不需要看市場的臉色,也不會因為贊助和市場角度考慮,罰單少一點,跟國際足聯或歐足聯等不一樣,他們各種罰單還考慮一下商業因素,阻止相關行為就好,不至於殘忍要命,但反興奮劑機構,不一樣,它就是要你命的。而且相關規則制定時,主導的就是美國為首的一堆律師,它舉證處罰的方面的部門,也主要掌握在美國為首的一堆律師手裡。對俄羅斯罰完一次,又挖出一些新證據,再罰一次,接連罰,罰一次,很合理,但兩三次挖出新證據就再罰,這種算是沒完沒了似的,但俄羅斯即使再難受,罰完一次、又一次、接二連三,也沒有辦法,的確是行為有問題,俄羅斯一個不好惹的國家尚且只能忍,何況孫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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