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征求意见: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你怎么看?

中国经济周刊


养过狗,偶尔几年碰见也吃一次狗肉,当然也可以不吃。但是反对一刀切式规定,反对盲目模仿西方,国情历史不一样。

狗是不是伴侣取决于养的狗的品种和功能,还有养狗人的目的。城市中的宠物狗很多不仅是伴侣还是很多人的儿女,警犬导盲犬等不是伴侣,是战友,有像比特那种天生为打架而生的,也有很多专门饲养的肉食犬的,跟猪一样,给人吃的,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人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但是不要把自己对狗定位和理解强加给别人,就像我可以吃狗肉也可以不吃狗肉,我也不反对别人吃不吃狗肉。因为不是别人都拿狗当伴侣的,也不是所有狗都是当伴侣来养的,还有中国国情和历史跟西方也不一样,没必要盲目模仿西方强行规定不吃狗肉。就拿这次新冠疫情来说,西方国家普遍防控没有亚洲国家好,说明西方也不是什么都好的。印度人很多都是吃素的,怎么样?印度就发达了吗?高级了吗?社会进步跟吃不吃狗没关系不说,反而中国的社会进步跟什么都吃有很大关系,中国有一段时间叫吃四两都听说过吗?要不是什么都吃,很多人早饿死了。

所以吃不吃狗肉还取决于个人行为。但是应该对生狗贩卖、交易进行严格规范。尽量能做到交易可查,肉食狗能做到统一检疫,宰杀,像猪那种统一起来。对于流浪狗成立爱狗基金会统一对狗狗进行节育,或者饲养,或者个人领养,或者宰杀,防止流浪狗乱跑乱拉,伤人传染疾病等。还有建议假爱狗人士,养狗很辛苦,不要一时兴起,养了再丢给社会填负担。



穿老棉裤炖冻豆腐


以前只听说过有“劝人从良”的,却从没有听说过“强迫他人认狗为伴侣”的,这可真是亘古未闻之天下奇谈。

我们农村山区只认可本地的土狗,原本它们就是我们的传统家畜。现在狗不算做传统家畜了,连特种畜禽都不算了。

农村山区由于很多原因,很多人的家里都是要养狗的。有些地区那些当地的土狗对于他们来说,其意义不亚于沙漠地区的人养的骆驼。这些狗只能被当做家畜来用,不可能被当成是伴侣。

农村山区没有那些闲情逸致,不可能去养那些宠物狗。本地土狗原本就是品质优良的健康品种,而那些被称作伴侣的狗,大多都是人们刻意培育出来的,很多品种都是拥有残疾的狗。

那些刻意培养的拥有残疾的狗,本身抵抗力就比土狗低。在人口拥挤的城市里大量饲养,更容易传播病毒引起瘟疫。

自古以来狗就有肉食狗,很多地区都是吃狗肉的。就像人们养殖猪、鸡一样。有史可查传承了几千年(文字记载)的肉狗,却忽然间就不是家畜了。

肉狗养殖和猪的养殖一样,只要规范好了监管到位,不是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吗?

一个地方的饮食习惯是和当地的生存环境息息相关的。

片面地主张禁止吃狗肉的人,可以到那些地区按照他们生活的条件过上几年,看看不按照当地的饮食习惯吃饭,身体会出现什么样的变化?到了那时候再来谈禁止吃狗肉。

狗不再是家畜之后,狗的问题应该归哪个部门去管?不会出现问题之后,又互相扯皮推诿,最终导致没有人来管吧?

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提到的,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这究竟成为了谁的伴侣动物?

反正我们是做不出拿狗当伴侣的事儿来!

至于文中提到的,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国际上普遍吃饭都不用筷子,那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禁止使用筷子了!

自打狗咬人都不是新闻了之后,各种奇葩言谈就接踵而至了!


寄暇学宫


农业农村部的“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征求意见,对于养狗的人来说,是欢迎的,也会支持的,而对于喜欢吃狗肉的人们来说,一定是不理解,也是不会支持的,既然是征求意见,那我们也就客观的,理性的,畅所欲言的回答这个问题了!

狗不是一个单一的品种,因为狗有导盲的,导盲犬对于盲人来讲,那就是盲人的眼睛;狗有警用军用的,警用军用犬对于军人警察来说,那就是战友;狗有看家护院的,看家护院的狗保护着家庭的安全,也是家人的朋友;狗有宠物的,宠物狗对于养狗人家来讲,在他们家庭的地位可能是至高无上的,这些导盲的,警用军用的,看家护院的,还有宠物的狗,的确是人类生活的伴侣,也是人类生活忠实的朋友,也是对人类做出了贡献的,从这一点上来说,禁食这些狗的狗肉是完全有道理的,而食用的狗肉,都是养殖的肉食狗,就向我们养殖的肉食猪,我们养殖的肉食牛,我们养殖的肉食羊一样,都是给人类提供肉食资源的,应当是可以吃的!

在我国很多地区,也包括我们少数民族地区,狗肉却是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肉类食品的,我国还有个四大狗肉之乡,比如广西玉林地区,已经有一百多年吃狗肉的历史;比如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也是不分一年四季,都是吃狗肉的;比如贵州花江地区,也是以吃狗肉出名的;比如江苏沛县地区,吃狗肉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了,并且每年都有“狗肉节”之类吃狗肉的节日,而且已经形成了一种家喻户晓的,名声远扬的狗肉文化,狗肉做为当地人们最喜欢吃的肉食,也是离不开的肉食产品,因此也就有了肉食狗的养殖事业。

如果强制禁止食用狗肉的话,喜欢吃狗肉的人民和喜欢吃狗肉的民族,他们是不会同意的的,他们也会强烈抵制的,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的话,甚至可能造成民族矛盾的,其后果可能会很严重的,因为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所有的朝鲜族群众都是喜欢吃狗肉的!

在世界,除了我国香港地区曾出台禁止食用猫狗肉的规定,其他国家都没有这样的法规的,法国,英国,美国,比利时,瑞士,加拿大等国家有的地区也是食用狗肉的,韩国,朝鲜都是食用狗肉的,吃狗肉也是当地的一种民族风俗,也是当地的一种生活习惯,我们国家有56个民族,有的民族有他们的生活习俗和禁忌,所以,有的民族不吃狗肉,有的民族不吃猪肉,有的民族不吃牛、马、羊肉,有的民族不吃鸡肉,有的民族不吃鱼肉,相反,也就有了有的民族喜欢吃狗肉,有的民族喜欢吃猪肉,有的民族喜欢吃牛、马、羊肉,有的民族喜欢吃鸡肉,有的民族喜欢吃鱼肉的各个民族的生活习俗,和习惯的。

各个民族的生活习俗和习惯,不是用行政命令就可以改变得了的,因此上,想禁食狗肉的办法,一定是很难行得通的,也是很难禁食得了的,最主要的一定原因,就是包括了地区和民族的生活习俗,生活习惯的问题,用行政命令的办法是不行的!

从禁食狗肉的问题延伸一下,那牛肉,马肉是不是也要禁食呀?牛,马更是人类的朋友,牛,马是农民耕田种地离不开的伴侣,如果禁食狗肉了,那牛肉,马肉也要禁食吗?不禁食牛肉,马肉,对牛,马也是不公平的,还有养宠物猫,宠物猪的,宠物猫,宠物猪也是人类的伴侣呀,也要考虑的吧?我们可以说,国家保护类的动物不可以食用,可以禁食;给人类传染疾病的野生动物不可以食用,可以禁食,就向曾经给我们带来病毒病原的果子狸,还有蝙蝠之类的野生动物可以禁食,都是可以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强迫执行的,而禁食狗肉的办法,是很难行得通的!

狗既不是保护动物,也不是可以传染疾病带病毒菌的动物,而仅仅以“狗为伴侣拟禁食”,是没有道理的,也是没有说服力的,也是说不过去的,所以,也是很难禁食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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